建昌县巴什罕乡天增龙村路段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22年3月18日7时40分左右,建昌县八石罕乡田泽垅村建昌县境内全长119公里棂星线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损失约27000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和批示,要求全力开展救援和善后工作。 他们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调查和调查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 191号(以下简称“省政府令第191号”)等。 根据规定,葫芦岛市政府在建昌县巴什罕乡成立了“3·18”规模较大的“3·18”应急小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建昌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参加。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也请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
事故调查组遵循“四不漏”和“科学严谨、依法合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检查鉴定、调查取证、技术分析、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评估检测等方式,明确了事故经过、原因、性质,确定了事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预防和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情况
2022年3月18日7时40分左右,崔某某驾驶辽PZH682型小型货车自西向东行驶至泠星线建昌县巴山乡田增隆村全长119公里路段。 因冰雪路面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打滑,驶入道路左侧,与对面行驶的辽PC0486号大型普通公交车相撞。方向为XX。 结果,廖某、马某某、崔某某、冯某某、张某某的PZH682号小型货车内乘客死亡。 PZH682 号小型货车司机崔某某、辽宁 PZH682 号小型货车乘客冯某某、黄某某受伤,辽宁 PC0486 号大型普通客车乘客邓某某受伤。 两辆车在交通事故中均受损。
(二)民警接待及救援情况
2022年3月18日7时45分,建昌县交警大队接到余某某电话称,距棂星线119公里的建昌县巴罕乡田泽垅村路段发生两车交通碰撞事故。 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建昌交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并组织120名急救人员和消防人员同时到达现场。 经现场勘察,确认当场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 经抢救无效,5名伤者中2人被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 另外三名伤者已出院,没有生命危险。
现场调查情况 事故发生在建昌县巴什罕乡田增龙村路段,距棂星线119公里。 该段东西走向,东邻兴城市,西邻凌源市。 柏油路面完好,道路宽度9米。 ,双向有两条机动车道和两条非机动车道。 事故路段为长直道路,路面冰雪,能见度良好。
棂星线(S225)建于1950年,建昌全长51公里。 原来的路号是S318,现在是S225。 建昌段的日常道路养护工作由建昌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科负责。 建昌县交警设置单点测速点2个、信号灯3个、视频监控点6个、区间测速点3个。
(四)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
一、肇事司机情况
(1)辽PZH682型小型货车驾驶员:崔某某,男,汉族,1966年9月13日出生,地址:辽宁省建昌县王宝营子乡兴隆庄村。 驾驶证由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发。 允许的驾驶类型为:“B2”。 首次取得驾照日期为2013年3月12日。驾照于2029年3月12日到期。驾照状态为:正常。 近三年违法记录:9条,已处理。 驾驶员个人资料信息正常。
(2)辽PC0486大型普通客车司机XX,男,汉族,1982年1月21日出生,地址:辽宁省建昌县药王庙镇于家屯村。 驾驶证由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发。 允许的驾驶类型:A1A2D。 首次领取驾照日期:2001年9月5日。驾驶执照于2029年9月5日到期。驾驶执照状态:正常,最近三年。 年度违法记录:2条,已处理。 驾驶员个人资料信息正常。 驾驶员资格证书类别:营业性道路客运驾驶员,首次领证日期:2003年3月29日,有效期:2027年3月29日,年检正常。
2. 旅客状况
(1)马某某,女,1963年9月1日出生,住址:辽宁
省建昌县王宝营子乡兴隆庄村。 交通方式:辽PZH682小型货车乘客死亡。
(2)冯某,男,1960年1月11日出生,住址:辽宁省建昌县王宝营子乡井友杖子村。 交通方式:辽PZH682号小型货车乘客死亡。
(3)崔X,女,1999年8月22日出生,地址:辽宁省建昌县王宝营子乡兴隆庄村。 交通方式:辽PZH682小型货车乘客死亡。
(四)张XX,女,1970年2月14日出生,住址:辽宁省建昌县王宝营子乡井友杖子村。 交通方式:辽PZH682小型货车乘客死亡。
(5)冯XX,女,2007年9月4日出生,住址:辽宁省建昌县王宝营子乡井友杖子村。 交通方式:乘客乘坐辽PZH682小型货车。
(6)黄某某,男,1997年6月17日出生,地址:辽宁省绥中县宽榜镇东岔沟村。 交通方式:乘客乘坐辽PZH682小型货车。
(7)邓XX,男,1951年7月3日出生,住址:辽宁省建昌县药王庙镇高杖子村。 交通方式:乘坐辽宁PC0486路大型普通公交车。
(五)交通事故车辆情况
1、辽PZH682小型货车车主:崔某某,地址:辽宁省建昌县王宝营子乡兴隆庄村。 车辆品牌及型号:五菱LZW6391BQF,车辆识别代号:LZWACAGA1FC318181,发动机号:1CF91910956,初次登记日期:2016年3月3日,检验有效期:2022年3月31日成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到兴隆镇哪里盖章,核定载客量:7人,使用性质:非操作。 保险公司:无保险,近三年违法记录:无,档案信息正常。
2、辽PC0486型大型普通客车 登记车主:建昌县恒通客运有限公司,车辆品牌型号:宇通ZK6816H5Y,初次登记日期:2017年1月10日,检验有效期:2022年7月31日。车辆识别码:LZYTETC6XG1076446,发动机号:2016L001864,核定载客量:34人,用途类型:公路客运。 保险公司:阳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险类型:交强险、商业险,近三年违法记录:无,车辆档案信息正常。 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号:虎字211422000375号,经营范围:县城内班车客运、鸽子洞星铺村云集屯-建昌、循环出发、药王寺、玲珑塔、普通。 车辆检验和技术等级有效期至2022年7月。
(六)检查鉴定情况
一、委托建昌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崔某、马某某、冯某、张某某进行尸检。 崔某因头部重伤不治身亡,马某某因内脏损伤死亡,冯和因伤重不治身亡。 张某某因头部受伤、内脏损伤死亡。 (遗体现已火化)
2、委托葫芦岛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对事故痕迹、车速、接触部位、接触点、是否改装等进行鉴定。经鉴定:
(1)事故再现:公交车由东向西行驶,面包车由西向东行驶。 当到达事故发生路段时,面包车打滑,车辆失去控制,驶向道路左侧。 两车相撞,接触点是公交车车头。 碰撞造成公交车前部受损,货车右侧凹陷变形。 碰撞后,公交车与面包车移动了一定距离后停了下来。
(2)碰撞接触点:位于参考点以西的道路北车道,距参考路段2.8米,距道路南边缘6.6米。
(三)事故发生前两车的行驶速度
事故发生前,辽宁PZH682型小型货车行驶速度约为66公里/小时,辽宁PC0486大型普通客车事故发生前行驶速度约为26公里/小时。
(四)辽PZH682小型货车、辽PC0486大型普通客车与机动车登记、公告数据一致,未发生变更,车辆识别代号未发生变化。
(五)辽PZH682小型货车驾驶员崔某某,事故发生时安全带已锁,辽PZH682小型货车内其他乘客均未系安全带。
3. 两名驾驶员均不属于醉酒驾驶和毒驾行为。
2、相关企业情况
建昌县恒通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客运)。 注册地址:建昌县建设路东段兴业花园(建设路29号),法定代表人:高XX。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道路客运:县内班车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辽运输管理许可证第211422000375号,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422786410617,营业期限:2006年2月23日至2056年2月23日。公司现有车辆57辆,其中自有车辆40辆,挂靠运营车辆17辆。
3. 车辆行驶路线及目的地
1、辽PZH682小型货车从建昌县王宝营子乡兴隆庄村驶出,沿泠星线自西向东行驶前往葫芦岛上班。 该车由崔某某驾驶,崔某某为副驾驶,第二排为黄某某、马某某,第三排为冯某某、张某某、冯某某。 车上的七个人都是有血缘关系的。
2、辽PC0486大型普通公交车从建昌客运站出发,沿泠星线由东向西行驶,准备前往玲珑塔镇。 由于该车辆由××驾驶,车上共有9人成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到兴隆镇哪里盖章,不存在非法载客的情况。
四、交警服务情况
(一)事故路段交警职责
一、建昌交警大队日常服务安排
建昌县下辖28个乡镇、村庄,公路总里程3758.523公里。 为保证辖区道路及时管控,该大队根据辖区道路分布,成立了6个服务中队。 每天,各中队在辖区(含节假日)道路上进行巡逻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检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排查道路交通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3月17日下午14时30分,省局召开第三次安全整治调度会后,曲XX队长立即组织召开续会,贯彻落实省局会议精神,按照《关于立即行动》的要求, 》由市支队颁发。 《关于做好应对降雪道路结冰恶劣天气的紧急通知》对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谈到了七个方面的问题,强调了恶劣天气和交通管理工作。 针对即将到来的雨雪天气,要求制定预案,明确责任。 各中队全体队员要值班,加强辖区巡逻管控。 安排警力对重要路段进行定点执勤。 落实快速疏散、快速消除交通事故的原则,尽快恢复交通; 尤其是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国家和省份。 道路必须最大程度保证交通畅通。 娘娘庙李草沟岭、白土岭、红草沟岭、丙沟岭、贡山祖岭等坡度若出现无法通行的情况,必须采取间歇放水等控制措施,并结合交通维护部门联系,积极除雪,确保道路交通畅通。路。
2、建昌交警大队对事故路段的服务情况
3月18日凌晨5时左右,建昌县辖区突然下起了小雪。 根据大队要求,各乡村中队前往辖区巡逻管控。 其中,玲珑塔中队由该旅部署。 队长罗XX带领民警纪XX、辅警冯XX。 四人,刘 指令:S225线建昌八什罕乡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警方立即增援。 接到指令后,罗某某带领中队人员沿通武线赶赴事故现场。 前往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协助事故部门处理事故。
(二)相关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建昌县交警大队未按照省政府令第191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接到报(警)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小时内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向建昌县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的情况出现延误。
五、事发路段道路养护情况
建昌县公路养护由建昌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科养护管理站负责,站长白XX。 养护管理站下设7个工区,其中药王庙工区负责泠星线(S225)的道路养护管理。 2022年3月17日,葫芦岛市交通局公路养护科通过微信发布关于18日我省大范围降雪的通知,要求做好防范工作,减少降雪影响。 白某某接到通知后,立即对全县七个工作区进行了防范部署。 3月18日6时30分,药王庙工区全体工作人员张某某、张某某、胡某某、余某某从兴城路口出发,在棂星线(S225)进行除盐除雪工作。 。 当日9时许,施工已开展至事故发生地段。
建昌县交通局行业监管情况建昌县交通局于2022年1月4日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建交运[2022]3号,以下简称:建交运3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 (鉴交云[2022]4号,以下简称:鉴交云4号文件)。 建交运4号文件中的检查时间表提出,2022年2月对恒通客运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检查,但并未落实(《关于未落实检查计划的说明》)。 日常检查中,未对恒通客运等客运公司的车辆叫车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七、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经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检查鉴定,发现崔某某驾驶辽PZH682型小型货车未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文明驾驶。 他在冰雪路面上超速驾驶车辆,导致车辆打滑。 车辆失去控制,朝相反方向驶向道路左侧。 XX驾驶的辽PC0486号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是事故的全部原因和过错。
崔某某驾驶辽宁PZH682型小型货车。 除驾驶员崔某某系了安全带外,其他乘客均未系安全带,这加剧了事故的伤亡情况。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为重大生产经营道路交通事故。
八、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崔某某,辽PZH682型小型货车司机。 驾驶一辆辽PZH682型小型货车,在冰雪路面超速行驶,导致车辆打滑。 车辆失去控制,驶向道路左侧,与对面行驶的辽PC0486号大型普通客车相撞。 崔占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的规定。 ”。 《中华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机动车行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包括拖拉机、电瓶车、轮式车辆等。机械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四)在冰、雪、泥泞路面行驶时;
(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白某某,建昌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段养护管理站站长。 未严格执行《建昌县公路养护管理站岗位责任制》第三条“养护站站长的职责”第一项“站长是养护站的负责人,负责养护站的主要事务”全站”并没有严格执行。 《建昌县公路养护管理站管理制度》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结冰道路两端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 在设立警告标志之前,现场没有人留下。 指挥交通或指挥车辆绕道行驶,防止事故发生。 他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移交市纪委监察委调查处理。
2、建昌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客运站运输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某某。
定期检查中未发现辽PC0486大型普通客车②实际登记行为。
健交云3号文件、4号文件的要求未认真落实,公司未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检查,存在失职、疏忽的情况。 建议将此事移交市纪委监察委调查处理。
3、建昌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科科长宁X。建昌县恒通客运有限公司日常检查中,未发现辽PC0486大型普通客车实际登记行为,建交运1号客车存在实际登记行为。 3号、4号文件没有认真落实。
公司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检查,存在疏忽行为。 建议将此事移交市纪委监察委调查处理。
四、建昌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曲某某未严格执行省政府令第191号④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未及时向建昌县应急管理局报告的
①《建昌县公路养护管理站管理制度》 八、道路巡检应急抢修制度 1、道路巡检工作必须常态化、制度化。 一般情况下,每周应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遇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每天进行检查,汛期紧急情况时应全天候进行检查。 平时,在道路上作业时可以沿途进行检查。 2.检查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及其他工程设施。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处理(如清理堆积杂物、清除路石、清除积水积雪、清理排水设施等),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和解决得到解决。 如果发现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报告重大危险时,应立即在两端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 警示标志设置前,现场应留人指挥交通或引导车辆绕行,防止事故发生; 维修站应在报告情况的同时,积极组织抢修。 4、检查中发现违法建设、侵占道路产权通行情况的,应及时向路政管理人员报告。 5、专项检查、恶劣天气检查以及普通检查发现问题时,检查人员应认真记录路段检查情况。
②《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五条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评级制度和质量信誉建立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关联经营。
③监交云3号文件四. 工作措施(五)责任落实、治理及隐患排查:八、加强企业日常监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站办、客运管理股、公共交通管理股、货运管理信息股、培训股等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 9、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突出重点区域、关键时段、重大节假日安全监管,重点抓好“两客一险”、危险路段安全监管。
④《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91号)第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含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机关(下同)向上级报告程序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4人死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警后1小时内逐级报告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接到报告(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一小时内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道路交通事故,不得干扰、阻碍道路交通事故报送。
报告事件。 建议建昌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负责事故逾期报告,并将结果报告事故调查组。
5、周某某,时任建昌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扫黑除恶、人事劳动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营商环境建设、疫情防控等。针对该局交通综合执法队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单位监管执法失职等问题,建议建昌县交通运输局按规定处理。符合局有关规定,并将结果报告事故调查组。
6、刘某某,建昌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负责道路工程、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建昌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科道路管理
分段维修站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指导不够。 建议建昌县交通运输局按照该局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事故调查组。
(三)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1、建昌县恒通客运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条要求,允许辽PC0486大型普通客运客车挂靠该公司。 建议建昌县交通运输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该事件,并将结果报告给事故调查组。
2、建昌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段养护管理站未严格执行
《建昌县公路养护管理站岗位责任制》和《建昌县公路养护管理站管理制度》规定,事故责任人负事故责任。 建议建昌县交通运输局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 事故调查组。
3、建昌县交通局未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规定,未严格执行建昌交通3号、
4号文件要求,对监管行业及相关企业隐患排查检查不到位的,建议向建昌县人民政府进行书面检查。
九、事故预防及纠正措施
(一)加强路面管控,加大整治力度
智昌县交通警察旅应该以问题为导向,调整服务部署,实施担保责任制度,扩大控制范围,动员所有警察,公路上的所有人员,全力以赴,将所有警察部队放在路上,并始终在情况下保持严格的管理和高压,在经常发生交通违规的时期和各个部分,将在国家和省级行李箱,县和乡镇公路上建立临时检查站,以及诸如人满为患,超负荷,疲劳,疲劳驾驶,疲劳,疲劳,疲劳,疲劳,疲劳,疲劳,疲劳,疲劳行为的临时检查站。将及时发现与许可有关的违规行为。 加强对参加运营的农村货车的调查和惩罚,短途旅客公共汽车和人满为患和非法承载人的农业车辆。
(2)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教育以营造安全的氛围
首先,使用多个渠道进行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指导。 江昌县交通警察旅应该在全县进行深入的大规模主题宣传活动,例如“一头头盔,一条皮带”,并进行高频交通安全提醒。
第二个是将有针对性的安全提醒信息发送给农村地区驾驶员的手机。 专注于提醒交通安全的预防措施在工作,灾难天气以及在早晨和晚上开车时,以提高宣传和指导的相关性和有效性。
第三个是对主要违规行为进行大规模暴露。 市政交通警察部队将对今年的交通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和非法调查,并专注于暴露许多典型的事故案件,严重的交通非法案件以及尚未履行其安全责任的公司和相关负责人。 研究并促进建立一个互联网报告平台,以揭露运输公司,加强有关安全问题的社会监督以及由车辆,路段和其他来源引起的隐藏危险。
(3)对隐藏危险进行纠正以防止事故
江昌县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应对道路交通安全危害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检查容易发事故的道路部门是否缺乏安全提示和保护设施,检查道路交通标志和标记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合理交通灯设置符合规定的标准。 必须仔细证明和筛选确定的安全危害和风险点,并基于“谁负责,谁负责,谁管理,任何执政的人”的原则,我们必须积极地管理和全面地预防和控制它们。 县的公共安全交通管理,运输,紧急情况,气象和其他部门必须建立统一的预警命令系统和链接机制,为特定的劳动分配做准备,并真正确保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平稳实施。
(4)严格实施行政批准系统并有效地加强行业管理
国昌县运输局必须严格遵守“公路客运和客运终端管理条例”的要求,并实施行政批准系统。 有必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县的所有乘客和货运单位进行分类和调查,并且严格禁止相关车辆运行。
事故调查组
2022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