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2023卫生系统“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岗位条件表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受到开除党籍或者开除公职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的;
5、新录用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
6. 参加本市公开招聘并被录用(聘用)但未登记或者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失信并被执行的,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有其他违反规定者,不适宜报考。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邛崃市2023年卫生系统“融飘人才集聚”专项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招聘环节及时间安排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印发的通知》具体安排,我市制定招聘计划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1日-10月23日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9:00-12:00
驻地大学:
四川大学(华西校区)东区田径场
地址:
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请:
1. 注册。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 申请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可在公告网站下载《邛崃市2023年卫生系统“融飘人才荟萃”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填写全部内容,并以电子方式提交全套扫描件个人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qlswjjrsk213@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单位及职位”。
(2)现场报名:考生到四川大学招聘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个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2、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现场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资格初审结果由有关单位当面通知申请人。 资格预审合格者,将获得《准考证》;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全、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沟通畅通。 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通知招聘单位。 因无法联系上申请人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评审时间、地点及结果公布
(1) 分数计算
评估包括初始面和最终面。 只有通过第一面的人,才能进入最后一面。 第一次面试结果不计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以最终成绩为准。 考核结果将在考核地点和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考试开题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如果未达到上述比例,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初试,但初试成绩必须不低于80分才能进入。 下一步招聘。
(3) 第一次会议
1. 初始形式。 初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初次面试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考生须按要求出示报名材料和全套个人证明材料。
2、初试结果予以公布。 初试结果及最终面试人选名单将于初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4) 结局
1.整理方法。 最后的方法是医学专业知识答辩。
2. 最终会议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将随第一次面试结果一并公布。
3.期末考试的比例。 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应聘者初试成绩,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面试的应聘名单。 同一岗位初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进入最终面试。 若未达到上述比例,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以参加最终面试,但最终成绩必须不低于8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阶段。
4.最终结果公布。 最终得分由专家评审团成员现场评审,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计算。 最终结果将在面试地点当场公布。
(五)评估结果
完成考核并签署聘用协议的考生名单将在考试地点和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进入签订就业协议阶段的考核分数不得低于80分。
7. 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结果,根据岗位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协议签订人员名单,用人单位现场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若考核分数相同,则以考生首次成绩确定名次; 若成绩仍相同邛崃招聘服务员,则进行补考,补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出现放弃签订协议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分80分,低于此分数的无法更换)。 聘用协议仅作为进入体检流程的依据,不作为最终录用的依据。
八、体检及检查
(一)体检。
凡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均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按程序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一般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一般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 《公务员录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 《公务员考试录用》(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的通知》(人社部)人社发〔2013〕5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体检的通知》的规定实施《保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的入学就业考试工程》(人社部〔2010〕12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公开招聘体检实施之日起,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相关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进入体检且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 复查应当在检查机关指定的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不予填补。
(二)检查。
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场接受检查。 检查内容是检查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 因考察对象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进行考察,或者考察对象未能通过考察的,空缺职位不予填补。
九、公告及招募
考试合格者将被确定为录用候选人,录用候选人名单将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严重问题并查出实质性证据,且不符合候选人资格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经公告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到指定单位。 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上述原因造成的空缺将不予填补。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如因特殊原因调整,将提前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请申请人随时关注变更情况并作出相应安排。
通过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自就业之日起在本市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未完成规定服务年限的申请人不得申请转岗。
11. 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邛崃招聘服务员,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记者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不接受匿名或其他方式举报的问题。 监督举报热线:028-88760077(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邛崃市卫生局、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电话:028-88808213、028-88791289。
附件1:
邛崃市2023年卫生系统“融飘人才荟萃”专项招聘岗位条件清单
附件2:
邛崃市2023年卫生系统“融飘人才荟萃”专项招聘登记表
温馨提示
如果您发现本单位公职人员存在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问题,请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中共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监察组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