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辅警招聘信息
根据用工单位的用人需求,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5名招聘,派遣于鹤峰县公安局担任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
岗位一:法制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岗位二:高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岗位三:太平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
岗位四:下坪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
岗位五:监委看护基地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或有专业特长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鹤峰县户籍;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包括高中、中专学历),复原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持驾驶证者或具有一定特长者优先录用。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组织管理。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度近视,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招聘,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四)聘用后,在同一工作岗位工作5年后必须进行岗位调整。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用、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7月2日
(二)报名地点:鹤峰县容美镇满山红大道271号语一建材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