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事业编23名|2024年南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扫描二维码,进入“2024年南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首页,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按“点击报名”进入信息填报界面,必须正确填报应聘学段学科、个人信息等,上传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照片,签字确认后“提交”。
(3)填报后,请随时留意初审建议,一旦审核通过不能修改。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开考比例为岗位数在2人及以下的1:3,岗位数在3人及以上的1:2。不满相应比例的,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3日8时—7月10日18时。
2.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4年7月3日8时—11日17时。根据浙财综字〔2018〕2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相应开考比例,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请报考人员关注南浔教育信息网和南浔人民政府网。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更改报名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名的招聘,视作放弃报名招聘,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2日8时—17时。
报考人员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入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初定7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占3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相关知识占70%。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后,根据各学段各学科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3人及以上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六)现场资格复审
南浔教育信息网、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一并通知时间、地点等要求。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资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逾期不再受理。
需提交以下原件验审: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户主和本人2页都需要)或户籍证明;
②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留服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④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师范类证明。(第二类报考人员本科毕业证书中无“师范”字样的需提供)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本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七)面试
面试形式:备课、上微型课。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分别占20%、80%。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在南浔教育信息网、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名次,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当场公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微型课成绩确定先后名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取两位小数)。
(八)体检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根据体检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政策执行。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十一)选岗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两个及以上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挑选岗位(学校)。拟聘用对象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选岗完成后,须与选岗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自动放弃选择岗位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选岗后放弃的,不再递补。递补对象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十二)聘用
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新增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南浔区教育系统。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南浔教育信息网()和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
2.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2-3023385。
3.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电话咨询:南浔区教育局0572-3023575(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未尽事宜,由南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4年南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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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4南浔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