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事业编制!年薪35-45万!招100人,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2024年7月5日起到2024年8月4日止。
第二批次:2024年9月1日起到2024年9月30日止。
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
2.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特别是“附件上传”环节,须按《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2024年人才引进与招聘资格初审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将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均将留存,用于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后试用等环节,请认真、慎重、完整填写。
3.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报名,报名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4.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评价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资格复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通畅,报名时请认真核对并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
七、考核评价
(一)考生是否进入考核评价环节,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及广州航海学院人才招聘网站()查看。
(二)考核评价方式:通过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或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具体方式以实际参加考核时通知为准。
(三)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考核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员灵活确定考核批次。
(五)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核综合成绩招聘信息,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对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核评价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数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适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合格方能录用。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二)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由我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及广州航海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招聘信息,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一、人才待遇
(一)编制: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二)薪酬待遇:学校提供35-45万元年薪,考核任务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科研启动费:学校配备10-25万元科研启动费,具体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安家费: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可享受30-60万元安家费。
(五)入职后可依据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穗组字〔2017〕98号)申报认定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含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学校协助引进人才入户广州,积极协调相关资源,协助其科研成果转化和子女入学。
(六)协助申请广州市人才公寓。
十二、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考核评价、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者,不得参加。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批次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20-31801689(联系人:龚老师)
020-31801789(联系人:张老师)
(二)监督电话:020-32082358(联系人:梁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50 14:30-16:30
(三)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博士)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附件3: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博士)资格初审材料一览表.doc
附件4: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2024年人才引进与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