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 水利部所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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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
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应届毕业生,考生在校期间须无社保记录招聘信息,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京外生源必须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京外生源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京内生源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附件1)、《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8日。
(二)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招聘信息,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进入2024年度水利部所属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进行注册报名。
(三)资格审核。根据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中心确认报名资格。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需至少满足1:3的比例,人数不足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四)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向所在学校进行通报。
五、考试
(一)第一轮考试。采取线上笔试方式,委托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组织开展。设定60分(百分制)为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的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第一轮考试人数不足1:5比例时,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第二轮考试。考试成绩不计入最后的总成绩。考试有关具体事宜将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发布。
(二)第二轮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组织开展,由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组织进行结构化面试。设定70分(百分制)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考试有关具体事宜将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官方网站()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1:2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经查阅人事档案、谈话等综合了解考生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或考察不通过的,视情况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水利部有关政策和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相关制度执行。
十、监督与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10-63207594/63207625;
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391;
监督受理电话:010-63207618。
附件
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
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2024年度
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第二批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4年应届毕业生2人,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在校期间或两年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2.社会在职人员1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满18周岁,京内生源应届毕业生、京外生源博士研究生、社会在职人员均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京外生源必须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京内生源及社会在职人员必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附件1)、《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附件2)。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8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进行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中心根据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时,应主动联系中心确认报名资格。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五、考试
1.初试。委托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组织实施,采取笔试方式组织。初试达到60分(百分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聘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比例不足5:1的按合格考生实际人数确认(仅限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专业技术岗,不参加初试,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可直接进入中心组织的复试。比例不足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复试人员名单在中国水利人才网和水利宣教与水文化网发布。
2.复试。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由中心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算,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百分制)。
考试有关具体事宜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和水利宣教与水文化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中心统一组织。根据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中心承担。考察环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岗位,可从复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水利宣教与水文化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中心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待遇按国家、水利部有关政策和中心有关制度执行。
九、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10-63205098、5907
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113
监督电话:010-63205846
附件
初审:张艳玲
复审:宋启凡
终审:金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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