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五险一金!最新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个人原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6.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8.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工作流程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8月21日8:30-12:00,14:00-17:30(周六、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沂蒙路173号)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式为现场审核。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1.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位、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或手机页面截图无效);
5.取得的其他证书(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
6.报名资格条件注明需要提供的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查完毕后将原件返还(除报名表外)。报名人员未在报名和现场审核阶段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经审查通过的人员,发放笔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结束后未接到通知者,即未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最终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本次招聘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对于核减或取消的岗位,相应录用计划经研究后可合并用于其他岗位。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岗位的报考者,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资格审查后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面试总分设定为100分,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笔试情况,集中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张贴。面试成绩设最低达标线,最低达标线为70分,低于达标线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中面试低于最低达标线的不予聘用。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对考试方式和考试环节进行调整。
(七)考察:根据最终成绩,按照不高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通过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或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个人总结、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等,考察对象为在职人员或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工作单位或学校出具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或院校公章)。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严格落实社会招聘人员背景调查程序,认真审核出生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履职经历、身份信息、信用记录等,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从业、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可根据考察情况要求报考人员配合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或征求有关单位意见。考察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用人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配合考察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等不适宜或影响招聘的,有权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体检: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招聘,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 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
2. 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的。
3. 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
4. 有其他作弊等行为的。
(九)公示及聘用:对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有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适任并协商一致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按照招聘企业分配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确定被聘用的人员,须服从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遵守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单位管理制度。如个别岗位没有适任人员,或者无法与应聘者协商一致,将对该岗位延期或终止招聘。
四、劳务外包及待遇
(一)工资:6000+ 。
(二)保险:根据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劳务外包人员与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某国有企业工作。
五、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于有回避等影响招聘公平公正情形的,应当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提前主动说明。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外包资格,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招聘以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名义统一组织。招聘过程中重大问题由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调整解释等。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及外包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除本次发布的招聘信息外,不招聘其他人员招聘,也不在临沂市以外地点安排招聘相关工作,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执行,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如有其他事宜请电话或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