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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盛泽医院招聘120急救站医师
因我院急救工作需要,现招聘120急救站医师1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能适应夜班工作,并满足医院岗位要求;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
3.有120院前急救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40周岁以下。
二、岗位职责
从事120院前急救等相关工作。
三、薪酬福利
薪资面议
四、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在2024年8月30日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材料发送至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jsszyyrs@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应聘120急救医师”或至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上交相关材料。(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西路1399号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512-63097029
联系人:宋老师、陈老师
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8名卫技人员简章
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8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附件:2024年漕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3日至2006年8月12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应聘岗位所要求具有的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各类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7.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生;(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9.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有意应聘者登录“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网上报名系统”(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线提交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明(归国留学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15点,报名后请保持手机通畅。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办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1:20的招聘,增加人岗相适度测评,经测评后按照1:15比例进入笔试。若个别岗位不足笔试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信息均须与原件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须在资格复查和考察通过后一个月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并办理入职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由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九、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十、咨询电话
1.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各方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66186016。
2.本公告咨询电话:0512-66738872
漕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话:0512-69393200
同时
苏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市财政保障警务辅助人员30名
(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苏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苏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要求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年满18周岁招聘,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单侧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对性别、年龄、学历、户籍、身高等有特殊要求的以《苏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为准。
(六)非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2024年2月1日之后办理本市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手续的人员;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8月22日(周四)9:00—8月28日(周三)15:00登录苏州人才网(,下同)“通知公告”栏目中进行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512—6573027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资格审核:完成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29日(周四)15:00—8月30日(周五)15:00登录苏州人才网查询并打印《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根据《现场审核通知单》规定的时间由本人携带《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024年8月以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军人证及其他相关证书等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所有材料复印件1份),其中报考001、002岗的考生还需提供社保缴纳明细(3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至苏州市人才市场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审核确认书》的要求,自行到苏州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分为A类、B类两类。A类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B类考试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考生总成绩,按笔试(体能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测评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对照表》。
2.A类考试根据笔试成绩、B类考试根据体能测评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方式。
3.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考生总成绩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于面试地点。
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苏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苏州市级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应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苏州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携带报名表、现场审核通知单、准考证、体检通知书等材料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25661转2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