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除原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及面试方式
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三)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以划定面试分数线(70分)的方式报都江堰市人社局同意后组织面试。
(四)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五)成绩公布
面试人员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如出现并列人员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依次递补人员成绩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及《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依次递补原则同上。
八、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从聘用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九、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28)61929141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028)87111695
咨询电话: 都江堰市人社局 (028)89741026
都江堰市卫健局 (028)87110470
十、特别提示
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都江堰景区管理局招聘,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都江堰景区管理局招聘,均与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人社局、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和都江堰市卫健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1年都江堰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1年都江堰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都江堰市卫生健康局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