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73名)
5.特殊岗位(声乐演员)资格审查和面试。报考阿坝州民族歌舞团声乐演员岗位的考生(岗位编码:30170055、30170056,联系电话:0837-2823256),先面试后笔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后,打印《报考信息表》,携带居民身份证、《报考信息表》、毕业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未领取毕业证的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最终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的学历、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学位证书(未领取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位证明原件);在职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是否满试用期、是否满最低服务年限、是否同意报考等,若上述内容不全,视为无效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进行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9:30开始面试(笔试费由考生在网上缴纳,面试费由考生向用人单位缴纳)。通过资格审查且已经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不得再重新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6.资格初审。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
(四)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30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岗位调整
县(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州属事业单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1.5:1,州属事业单位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同时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是否服从调配”项的填报情况,对被取消岗位中服从调配的报考者进行岗位调整或退费处理;对被取消岗位中不服从调配的报考者作退费处理。作退费处理的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名网站向报考者退还。不涉及岗位调整的,缴费后不予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六)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认真核对笔试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考场)参加笔试。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笔试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声乐演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0%+面试成绩×80%;
综合类工勤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类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60%+政策性加分。
2.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和《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为准。报考者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笔试日期为2024年11月2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若时间变化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3.政策性加分
(1)在我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
(2)在我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
(3)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
(4)按照《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5)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4)、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受奖材料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6)四川省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招募人员按照《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
以上(1)、(2)、(3)、(4)、(5)、(6)项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报考者应携带加分材料及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加分。加分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登记和提供加分材料的,后果自负。
政策性加分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加分有问题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按规定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缺考笔试科目、笔试成绩为0分、违纪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同一笔试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70%。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0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州属事业单位岗位的报考者,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县(市)、乡(镇)属事业单位岗位的报考者,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招聘名额与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不足1:2,仍视为有效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户口簿、《报考信息表》、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领取毕业证的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最终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的学历、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领取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位证明原件);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是否满试用期、是否满最低服务年限、是否同意报考等,若上述内容不全,视为无效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的,应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携带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和原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报考面向“在阿坝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岗位的,应提供服务证书和服务合同(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官)”岗位的,应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情况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资格、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招聘,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并由资格复审及面试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联系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同时不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如果招聘名额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不足1:2,将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80元。面试当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和面试通知书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缺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采取公共科目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事项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六、优先聘用
各岗位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按学历(学历高者优先),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退役军人,退出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随军家属,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者,依序优先聘用。
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笔试)。
七、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在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报考者体检结果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八、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
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对综合考察人选进行尿液毒品检测。其中经公安机关复检且结果被确认为吸毒人员的,综合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综合考察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报考者综合考察结果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九、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聘,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和《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统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公告以及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当先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予聘用。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以审核确认。公示后因拟聘人员放弃审核确认、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拟聘或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最低服务年限和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在《聘用合同书》中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二)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聘用后5年内须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三)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837-2855872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事项,均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公示。因报考者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初审、复审)、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审核确认、递补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