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港招聘|6月26日止 | 茂名港引航站公开招聘合同制引航技术人员公告
4.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6月26日止,以报名邮件邮戳为准。
5.资格审查:由茂名港引航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准予参加考试招聘,并向市交通局报备。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不符招聘条件,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7、考试分为笔试、术试:先进行笔试。
(三)笔试
1.笔试由茂名港引航站委托有关航海院校组织命题考试。科目为为:船舶操纵、船舶避碰、航海英语。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每科满分为100分,及格线:避碰80分、英语70分、操纵70分。茂名港引航站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监考,市交通运输局派员监督。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有不及格人员,不能参加术试,并立即淘汰。
4、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术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术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术试。如笔试合格人员不超过4人,则合格者可全部参加术试。
5、报名人数少于3人时,笔试合格者,可参加术试。
(四)术试
1.术试内容主要测试个人在航道中操纵船舶航行的技术能力,在港池操纵船舶旋迥的控制能力、以及应急处理能力等。
2.术试时间为二个月.术试结束后,由茂名港引航站2/3以上引航员采取无记名表格打分方式,按照综合评分确定名次。评分的内容包括术试人员的团队合作能力、航海专业知识、航海英语能力水平、船舶操纵及应急反应能力、登离轮的安全性、综合素质水平等(评分范围为100分制,及格分数为 6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作为术试人员成绩,不及格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出现同分时再进行一轮打分决定名次。
3.术试成绩合格者排名前2名者,确定为招聘人选。确定为术试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术试,缺额按笔试名次依次递补。如因术试不通过产生的招聘人员差额,按笔试成绩合格者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按差额的1:2比例确定递补术试人员。
5.应聘人员在茂名港引航站参加术试期间,由茂名港引航站提供住宿(自备被服)。
(五)体检
对确定为招聘人选的应聘人员,由引航站工作人员安排到本市有船员体检资质的机构进行体检招聘,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术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拟聘任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无异议的,由茂名港引航站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由茂名港引航站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派员监督。对发现及举报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聘用合同制引航技术人员工作考核
1.考取引航员适任证书和资格聘用要求持有海船甲类一等大副适任证书的合同制引航技术人员,在引航站实习满12个月(按正式聘用之日起计),可参加引航员适任证书考试。聘用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起30个月内,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考取引航员适任证书。在取得引航员适任证书后,由茂名港引航站与其签订引航员聘用合同。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考取引航员适任证书的人员自行回原处,双方所签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2.引航员适任证书培训考试费用:符合条件参加培训考试的合同制引航技术人员,在培训考试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包含来返交通费)暂由其本人垫付。在考试通过并被茂名港引航站聘为引航员后,给予报销其培训费及考试报名费。对首次参加考试没有通过的合同制引航技术人员,给一次的补考机会(有关费用自理),若补考仍不合格的人员自行回原处,双方所签的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培训考试的全部费用则由其本人承担。
3.引航员职务聘任晋升办法:
按茂名港引航站现行的“引航人员等级晋升考核及聘任办法”执行。
七、聘用合同制引航技术人员的待遇
1.聘用为茂名港引航站的合同制引航技术人员,合同期内未考取引航员证书之前,人员工资待遇由站参照管理人员工资及结合工作业务量议定。依法缴交社保、住房公积金,单位缴交部分由单位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在聘用人员月工资中扣缴。
2.经考取引航员适任证书资格并经引航站考核聘用的,享受我站合同制引航员相应级别的待遇。
八、组织领导
茂名港引航站公开招聘引航员工作是在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下,由茂名港引航站具体负责,方案由茂名港引航站负
责制定及解释。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