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招聘37人!商丘师范学院招聘,12月2日-12月6日报名
商丘师范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文件规定,为充实高校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队伍,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7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商丘师范学院地处“殷商之源”“华商之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商丘市,是商丘唯一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办学文脉传承于1905年创办的“归德府中学堂”,办学历史追溯到1945年成立的河南省立商丘师范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为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现有梁园、睢阳两个校区。学校设有20个学院,现有69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在校生2.5万人,生源遍布全国25个省、市(区)。拥有省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级特色、一流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一流专业2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03门。建有先进的科研平台、实验教学中心、实习实训中心,共计393个。建有省级科研平台29个,获批国家级项目164个。学校环境优美,校园内有春明湖、夏梦湖、秋韵湖、冬泰湖和文秀山,亭台水榭、荷花垂柳、碧波荡漾、湖光山色,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人事、教务、学工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为了保证学校的招聘工作在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委工作人员和一线教师代表组成。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招聘专业及计划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学科括号内的专业方向仅为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核依据)。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2、2023、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要求已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本科阶段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要求已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需本硕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辅导员岗位者要求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我校相关专业。
6.年龄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辅导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热爱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招聘,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互联网络,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且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中共党员、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无任何纪律处分。
8.专任教师到校工作后需兼职做2年辅导员或管理人员。
9.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丘师范学院网站(网址)和商丘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进入“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上午8:30至2024年12月6日下午17:30。应聘者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并据此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辅导员岗位者请认真核对岗位和性别要求,因性别等原因报错岗位者,资格审查一律不准通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页”(网址)发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网址)公布。
(三)现场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招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有关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务必随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因本人忽略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本硕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应聘者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有学生干部经历,并提供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学生干部及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中共党员、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证明原件、复印件。须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5.应聘“序号23”专业岗位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学校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学生处负责。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 吕老师 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