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招聘: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是国内大型综合规划设计单位,秉承“高端城市智库,一流资源平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规划、设计咨询服务商”的发展定位。是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副会长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协会会长单位、天津市土地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天津市工程咨询协会副会长单位和环渤海滨海湿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联盟理事长单位、天津市智慧城市规划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天津市重大项目策划中心,整体实力位于全国前列。拥有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建筑设计、工程咨询(三个专业)、风景园林、测绘八项甲级资质,旅游规划、市政设计等七项乙级资质,以及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工作推荐单位等六大管理体系认证,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现有员工700余人招聘,拥有一支由国务院特贴专家、天津市政府授衔专家、天津市规划设计大师、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天津市青年拔尖人才、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等组成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并设有博士后工作站。
现根据公司发展需求,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
一、选聘岗位及任职资格
应聘人员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熟悉企业管理工作,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资格和专业素养,有相关丰富的实践经验,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良好。同时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协助部门负责人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推动人才队伍建设;
2.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公司员工的招聘、选拔、配置和内部调配工作,确保员工的数量和质量能够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
3.组织员工的培训、职业规划和发展,负责员工关系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人力资源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及时;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3.具有5年及以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具有2年及以上部门副职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扎实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知识,熟悉人力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人力资源相关职业资格者优先;
6.具备较强的策划能力、研究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影响能力、合作能力和创新思维,有较强的全局观念。
(二)天津市天规城市运营咨询有限公司副经理
岗位职责:
1.协助公司负责人进行公司战略规划、产业布局、开展经营模式探索和经营管理工作,完善运营体系;
2.协助公司负责人完成经营业绩考核等指标;
3.结合城市运营咨询产业的发展趋势,负责区域市场的整体规划和市场拓展,带领经营团队完成经营指标;
4.制定并实施营销策略,包括市场的开发策略、品牌建设策略,具体行动方案和预算;
5.负责管理和维护城市运营渠道资源,维护客户关系和品牌形象;
6.策划并组织各类市场推广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任职资格: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3.具有5年及以上城市运营管理、企业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4.具备城市运营规划管理理论知识,熟悉城市运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较强的策划能力、研究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影响能力、合作能力和创新思维,有较强的全局观念。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天津规划总院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应其所在岗位层级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兑现。
三、选聘程序及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一面——二面——确定选聘人选——组织考察和背景调查——体检——履行会议程序——公示——正式聘用。
四、录用及退出规则
本次招聘,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应聘岗位职责和指标,签订《聘任合同》及《业绩考核责任书》。
选聘人员首次任期一年,任期期满经考核符合岗位需求可以续聘;若不符合岗位需求、不适合继续任职的,公司将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报名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市渤海国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网站(),进入“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模块进行系统注册并按要求报名和提交材料。
3.资格初审:报名开始后,根据岗位任职资格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初审通过后,采用邮箱或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
4.报名事项:网上报名需先申请账号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填写无误者再申报岗位,每名应聘人员仅能申报一个岗位;在申报岗位之前个人信息可以修改,申报岗位之后个人信息将不得修改,请务必在申报岗位之前仔细检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得重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
六、相关说明
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3)因违法违纪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6)个人及家属从事与公司经营业务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经营活动的;(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8)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本公司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3.个人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有隐瞒者,或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从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记录者,本公司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4.我公司承诺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招聘,仅用于此次招聘工作使用,此次未录用人员资料,将收入公司备选人才库保存,恕不退还。
考务咨询电话:022-8827262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
1、报名须知
2、应聘人员情况一览表
3、近三年工作总结(提纲)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