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图书馆可无法以自带书去看 (四川省图书馆开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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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图书馆可无法以自带书去看
可以自带书去看的。
可以去自习的。
初次操持时是罢黜工本费的。
办证方法:
1、持自己身份证注册,申请外借配置。
读者可以在自助办证机上自助操持或许到总服务台人工操持。
2、军人、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持自己有效证件(军物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护照),到总服务台人工操持借阅证;年满14周岁无身份证的中国公民,持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到总服务台人工操持借阅证。
初次操持时罢黜工本费。
裁减资料:
一、借阅规定:
申请中文图书外借配置的身份证/借阅证,每证限借中文图书5册,借期为30天。
所借图书如无人预定,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从续借操作算起。
二、挂失:
1、身份证/借阅证失落须到办证处挂失。
挂失期为10个上班日。
2、若又找到原证,可凭自己有效证件到办证处解除挂失。
3、未找到原借阅证,在挂失期满后,凭自己有效证件交工本费(5元/证)补办新证,原借阅证同时作废。
4、挂失经确认后即时失效。
操持挂失手续前出现的各类外借或违规行为由申办人承当。
三、退押金:
1、2017年10月1日起,我馆履行免押金借阅。
读者以前交的押金可至总服务台退还。
2、退还押金时,由自己持借阅证、办证时所持的有效证件原件和押金收据退回押金;若委托他人代为操持,须提交借阅证、押金收据、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读者自己有效证件复印件、读者自己签名的代理委托书。
如账户上有外借图书逾期,退还押金时,须先出借图书并缴清逾期经常使用费。
2、押金收据确因不慎失落,应被动挂失,填写《挂失注销表》,挂失期为10个上班日。挂失期满后,持自己借阅证、有效证件原件,签订承诺书,退还押金;
若委托他人代为操持,须提交借阅证、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读者自己有效证件复印件、读者自己签名的代理委托书。
四、其余留意事项:
1、每位读者只能申办一张借阅证。
2、借阅证限自己经常使用,冒用、借用他人借阅证,一经发现上班人员有权收回。
四川省图书馆借阅图书须要什么
四川省图书馆的借书要办借书证。
办证须知:1、持自己身份证。
2、需交纳保障金80元。
3、持有本卡的读者,应遵守本馆各关系借阅制度。
4、操持本卡后,若遗失或,需补办新卡,并交纳补卡费20元。
四川省图书馆借书规定
法律剖析:1、外借图书须持自己已操持注册手续的身份证、借阅证或社保卡,或许实现账户绑定的小程序二维码、支付宝、电子社保卡。
2、每证限借中文图书(含幼儿及青少年图书)8册,借期为30天,借期内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从续借操作算起)。
读者登录我馆官方或微信服务号可操持图书续借,到馆读者可持自己身份证、社保卡或借阅证到各借阅区操持图书续借。
3、操持外借手续时,应细心审核能否有掉页、涂画、污损等状况,如发现应立刻申明并请上班人员盖章。
4、若图书逾期出借,每册每天收取0.2元的逾期经常使用费,最高限额为30元/册。
逾期费超越5元的读者不能继续借书,读者须要把曾经逾期的图书出借,并交清逾期费,能力继续借书。
5、若所借图书污损、失落,依据《四川省图书馆读者违规解决方法》,请自己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借阅证返回总服务台操持手续。
6、借阅区文献未操持外借手续不得私自携出馆外,违者按偷窃行为解决。
法律依据:《对于操持四川省图书馆借书证的通知》
(1) 图书文献可在阅览室阅览,如需外借图书,须持四川省图书馆借阅证或申请外借配置的自己身份证。
省图书馆有借阅证的最终解释权。
(2) 分馆借阅证由省图书馆一致制造并操持,该证在省图书馆及所在分馆通用。
(3) 每证限借中文图书5册,借期为30天。
所借图书如无人预定,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从续借操作时算起),若所借图书已逾期,则无法续借。
(4) 若所借图书已逾期,读者须要把曾经逾期的图书出借,能力继续借书。
(5) 读者凭自己已操持借阅证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问系统(OPAC)操持图书续借。
(6) 图书为国有资产,请保护图书。
如出现图书污损至不能经常使用,或图书遗失者,请依据《四川省图书馆读者违规解决方法》,由自己持借阅证返回四川省图书馆总服务台操持抵偿手续。
(7) 请勿携带提包、书夹、公家图书、宠物、易燃易爆等东西进入图书馆(室)。
(8) 坚持宁静,勿高声嘈杂、吃零食,自觉保养公共环境卫生。
(9) 严禁烟火,制止吸烟。
(10) 浏览图书后,请将书放回原书架,以便他人查阅。
(11) 请勿在阅览室的图书文献、墙壁、桌椅等东西上描写、粘贴、涂写、污损;退出阅览室时,请将椅子排放划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