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近期同底版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如实填写《东台市时堰镇公开招聘劳务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应变分析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3、实施办法。笔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笔试成绩同分的情况,则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名,高分者录用。总成绩出现同分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审批
经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构成参照现有同类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招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合同单位)。
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招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录用关系。
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东台市时堰镇公开招聘劳务人员报名表
东台市时堰镇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3日
监制丨小东 编审丨小鹿
主编丨小飞 编辑丨小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