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清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5日17﹕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5月24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5月24日17﹕00至5月25日17﹕00期间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其中:《岗位表》中注明为“急需紧缺岗位”的不设开考比例,但笔试或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被取消、招聘名额并入《岗位表》中所注明岗位的,报考该岗位人员一同并入所注明的岗位,不再改报;招聘名额未并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按规定进行改报。合并、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清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7日15﹕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7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4年5月28日18﹕00前查询。报考岗位被取消,报考者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5月26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
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清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
5.考试费减免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到清徐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5月28日至5月29日到清徐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太原市清徐县美锦北大街105号县政府410室)办理手续,联系电话:0351-2960620。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一堂课考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
公共类事业单位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技、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等;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卫生类岗位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技、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等;医学基础知识测试包括基础医学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政策及法律法规等。
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笔试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址,进行成绩查询。
2.资格复审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前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资格复审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两次),递补后仍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
(3)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相应职业(工种)的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资格证。
(4)岗位有职称或从业(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5)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的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责任部门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由市级人社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需提供与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签订的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7)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通过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报考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岗位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前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8分钟招聘,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通过应聘人员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该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若2名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考察
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清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招聘,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两次)。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六)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满,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初次就业人员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文件下发后3个月内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卫健体系统岗位要求中注明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先签订三年聘用合同,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才能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不再续聘。
一经聘用,在聘用合同内约定六年内(含试用期)不准办理调动、调离、辞职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
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任职定级和岗位聘用时享受太原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351-2960620
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清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