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招聘博士教师103人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学校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三)现场资格确认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线上或线下现场确认。
(四)考核
1.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以试讲为主。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按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复审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学术成果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一步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网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享受待遇
1.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入职后即可享受税后一次性安家费10-25万元,博士津贴1000/月,具体按学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
3.对于紧缺急需专业全职引进且成果突出的博士,可校内兑现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或直接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体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提名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4.对于全职引进的博士可直接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对于全职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成果突出的博士可直接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具体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执行
5.符合条件的配偶可校内安置工作,具体按学校博士配偶校内安置暂行办法执行。
6.学校提供江景人才公寓,符合条件博士可免费入住3年。
7.《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人才新政30条》中相应条款待遇分别由省、市相关部门支持。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招聘,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2025年毕业人员毕业前须与我校签订三方协议,并在毕业后2个月内到校办理入职手续;已经毕业人员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2个月内到校办理入职手续。入职前,须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