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 有编!江苏新招教师10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8月15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招聘岗位表
02
报名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Windows系统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1月21日9:00至2025年2月15日16: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报名方式:登录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骨干教师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提交材料:(详见公告)
4.有关要求:
(1)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2)现任教学段、学科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3)骨干教师学科类别及竞赛学科须和报考学段、学科一致;
(4)骨干称号、获奖、职称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5)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6)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月21日10:00至2月16日15: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月16日期间的9: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资格初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1月21日11:00至2月16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三)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招聘咨询电话)。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四)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2月16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03
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教学实绩成果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名提交的教学实绩成果(含骨干教师称号、综合表彰、论文、学科竞赛等)进行综合评分。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总分为100分,岗位编号101至107岗位的合格线为总分的70%,岗位编号201至203岗位的合格线为总分的60%。
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2月25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并打印。
2.面试。面试人选在教学实绩成果评分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岗位(学科)需求数的1:3比例确定,教学实绩成果评分合格人选不足3人的岗位招聘信息,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招聘信息,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教学实绩成果评分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监督下,由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和综合答辩,面试总分为100分(课堂教学占90%,综合答辩占10%;课堂教学总分100分,综合答辩总分100分,合格线均为80分)。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按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占3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占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总成绩。
来源 |常州中公教师
排版 | 曾佳琳
搜集 | 数学与统计学院 张璐瑶
校对 | 陈璐瑶 曹 秫
审核 | 魏永俊 韩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