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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港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贵港市总工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4名。
二、招聘对象资格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团结协作,能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31日至2007年1月31日期间出生),性别不限;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如能熟练操作电脑等),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五)同等条件下,有专业技术职称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工作日的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298号贵港市总工会5楼518办公室。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填写《贵港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提交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资格及条件的通知笔试。报名人员资料恕不退还。
四、笔试和面试、考察、体检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贵港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笔试,笔试后按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按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结束后,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聘用及待遇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贵港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贵港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首次聘用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视工作表现等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工资待遇参照贵港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待遇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正式聘用工资的80%发放。
附件:贵港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
2025年桂平市教育优质发展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桂平市教育局干部队伍力量,优化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素质,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调市教育优质发展服务中心等3个市教育局所属二层机构工作人员。为做好选调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名额
市教育局所属二层机构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25年桂平市教育局二层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人员范围
桂平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符合选调岗位的要求。
3.相关岗位的年龄、专业、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等详见《2025年桂平市教育局二层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注:年龄50周岁以下为1974年2月19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9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4.具备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名条件的未尽事宜,最终由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招人,不得参加选调
1.2019年10月(含10月)之后入职的;
2.农村定向培养计划教师服务期未满6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近5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经批准交流未满2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提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8日。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桂平市人民政府网及桂平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桂平教育”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9日-21日(共3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桂平市教育局一楼多功能活动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逾期报名一律不予受理。每位应选人员只可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2025年桂平市教育局二层机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025年桂平市教育局公开选调二层机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分自评表》(附件3)。
2.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核验。
3.提交能反映本人业绩的相关证书(荣誉证书)原件核验。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
(四)综合素质分计算办法
岗位代码为45088101-06的计分办法按第1项计算。
岗位代码为45088107-10的计分办法按第1-4项计算。
综合素质分的计分时间从2020年1月1日以来计算,以证书盖章落款日期为准。
1.综合荣誉分
(1)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教师、班主任、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计10分。
(2)享受地市级特殊津贴教师的计6分。
(3)获得地市级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先锋党员;桂平市十佳教师、班主任、特岗教师等称号的计4分。
(4)获得县区级优秀教师、特岗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先进教师、特岗教师、班主任等称号计2分。
(5)获得省级、地市级、县市级骨干教师(A类、B类、C类)分别计10分、6分、3分。
综合荣誉以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综合荣誉仅限:优秀教师、特岗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班主任、特岗教师;先进教师、特岗教师、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先锋党员、党务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特殊津贴教师、骨干教师等。其他项目不予计分。
2.教学比赛分
(1)获自治区级(中学组、小学组)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给10分、8分、6分。
(2)获地市级(中学组、小学组)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给6分、4分、2分(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举办)。
(3)获县区级(中学组、小学组)一、二等奖分别每次给2分、1分。
3.教学成绩分
(1)任教学科成绩获市(地市)级(高考、中考)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给10分、8分、6分。
(2)任教学科成绩获县区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给4分、2分、1分。
4.教育科研成果分
(1)获广西(省级)或贵港市(地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给8分、6分、4分(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举办;主持人记满分,成员减半)。
(2)获广西教育科研成果(课题)一等奖(优秀)、二等奖(良好)、三等奖(合格)每次分别给5分、4分、3分(只给主持人记分)。
(3)获地市级教育科研成果(课题)一等奖(优秀)、二等奖(良好)、三等奖(合格)每次分别给4分、3分、2分(只给主持人记分)。
(4)获县区级教育科研成果(课题)一等奖(优秀)、二等奖(良好)、三等奖(合格)每次分别给3分、2分、1分(只给主持人记分)。
以上计分说明如下:
1.同一项目(同一学年度)招人,只取最高级别的计分。
2.教学比赛指现场教学比赛,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课堂教学比赛、中小学语文主题学习课堂教学比赛、课堂教学比赛(含学科教学、主题班会)等。以教育厅、教育科学研究院、市(地市级)教育局、市(地市级)教科所、县(市、区)教研室的盖章为准。
3.工作人员现场核定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数(附件3),经复核后,进入下一个选调环节。
4.报考人员对递交的荣誉证书(证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主管部门。
对个人综合素质分的未尽事宜,最终由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解释。
(五)面试
1.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需达1:3,如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由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决定是否开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赋分等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
(2)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开展,市委编办、人社、纪检等部门监督指导。
(六)选调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选调总成绩=综合素质分数+面试成绩分数。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素质分高者进入考核;再次并列时,以综合素质分数中地市级及以上荣誉分数高者优先进入考核;再次出现并列的,以桂平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工作年限长者优先进入考核。
五、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的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由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开展,主要考核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身体条件等情况。
因考生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一)根据面试、考核等结果确定拟调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者,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等手续。凡选调入桂平市教育局二层机构的人员均按岗位设置有关规定重新聘岗。
下达拟调通知前,拟调人员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以按规定递补。下达拟调通知后,拟调人员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必须在1个星期内报到)的,取消拟调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加强选调工作管理,严肃选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徇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监督电话:0775-3370399(桂平市教育局信访股)。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经费保障,本次选调工作所需经费由桂平市财政负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