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事业编!138人
日前
长春市人社局发布
长春市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开展“强医计划”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号)
长春市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开展“强医计划”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号)
为进一步提升长春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招聘,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持续推动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5〕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长春市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0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57个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长春市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北京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同济大学、郑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厦门大学、苏州大学、南开大学、兰州大学、山东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吉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延边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大连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和辽宁中医药大学等36所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5.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须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期间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须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期间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5年的,可视为2025年毕业生);
6.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方式
本次专项招聘活动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须按照要求向用人单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投递报名材料,并拨打招聘单位电话予以确认。
1.现场报名
参加现场报名的毕业生,须在春季校园双选会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并在招聘会当天报名时限内,携带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活动安排:
(1)延边大学2025届毕业生春季大型招聘会
时间:2025年3月22日9:00—12:00
地点:长春市人才市场(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229号)
(2)哈尔滨医科大学2025届毕业生春季校园双选会
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12:00
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体育馆(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3)吉林大学2025届毕业生春季双选会
时间:2025年3月25日9:00—11:30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宋治平体育馆
(4)中国医科大学2025届毕业生春季大型校园双选会
时间:2025年3月26日9:30—12:00
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体育馆(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5)大连医科大学2025年春季校园招聘会
时间:2025年3月28日9:00—12:00
地点:大连医科大学风雨馆(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
(6)重庆医科大学202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16:00
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篮球场
(7)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医药类毕业生春季大型就业洽谈会
时间:2025年4月20日8:30—11:30
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体育馆(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2.线上报名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现场报名的毕业生,请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为提高招聘成功率,建议毕业生尽量选择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材料
1.《长春市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招聘,须加盖院系、就业指导中心印章);
2.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3.本人学生证(如丢失,请到所在院系开具证明);
4.个人简历(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
5.专业课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三)报名要求
1.每名毕业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