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江苏省淮安市公开招聘教师79人!
(二)考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招聘,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笔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于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由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查询页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
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和岗位要求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和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最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出具该认证书和岗位要求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②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附件4);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附件4)。
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与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协议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与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并按协议相关要求执行。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90元/人。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折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因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最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由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由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后,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岗位代码31-35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由面试成绩高者先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招聘,组织答辩,由答辩成绩高者先选)。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阴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淮阴区教育体育局:0517-80865973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53191
淮阴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0517-80865975
报名咨询电话:0517-84936311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本方案由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