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人!鹤壁市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
4月14日
鹤壁市市直单位2025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发布
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6人
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要求,9个市直单位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6人。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报名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7.符合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的人员: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重度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招聘,残疾程度为一、二级。
以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须经本人常住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招聘,且相关信息已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参股创办企业或经营实体的;
4.已经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
5.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其他单位从事工作取得劳动报酬的;
6.参加社会保险的;
7.已享受过2次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累计享受公益性岗位5年以上的;
8.其他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所报岗位招满的,根据报名情况统一调剂,合理安排工作岗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工作时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