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巴东、来凤国企工作人员、辅警招聘信息
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计4个,招聘人员共计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
4.认同公司价值观,自觉维护公司核心利益,服从公司管理,组织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强;
5.事业心、责任心、执行力强,有开拓创新意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和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应聘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并处于记录期内的;
5.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无正当理由组织或参与过信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6.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妨碍社会事务的;
7.有吸毒史的;
8.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9.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对象;
10.其它不宜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1日。(工作日工作时间08:30--17:30内)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报名资料。
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804451279@qq.com,联系电话:17671396729;
现场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资料报送至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人:杨丽;电话:17671396729 。
3.报名所需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应聘人员报名所需材料。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工作经历是指从事报考岗位相关工作的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起始时间。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的工作经历。
(2)审核应聘人员应聘资格条件以本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准。
(3)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均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应聘者认真对照本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4)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通知将在长江巴东网发布公示。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 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面试资格复审结果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所聘岗位的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照常进行,但考生折算后的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并在长江巴东网公示。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总成绩高的应聘人员排名靠前,优先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按上述方式执行后,总成绩仍然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优先。
1.组织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招聘信息,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相关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自得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在得到复检通知的一个星期内完成复检。复检医院为初检上级医院。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逐一进行核实。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其名单将通过长江巴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聘用人员的薪酬及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巴东弘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02
来凤招聘
来凤县公安局招聘监委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来凤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县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20名(男性),工作地点(恩施)。
二、基本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限恩施州内户籍,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5月30日);
5.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身高1.65米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在辅警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12.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时间:2025年 5 月 16日、5月19日、 5 月 2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来凤县武汉大道6号县公安局二楼大厅
(三)需提交的资料:
1.考生本人填写的《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优秀士兵证或优秀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3张;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征信截图打印;
5.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表彰奖励证书文件等)。
四、考试与录用
(一)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知识。面试成绩100分。
时间:2025年 5 月 21 日全天
地点:待定
(二)加分政策
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报考加0.5分;在服役期间或在校期间获表彰奖励1次加0.5分,同一事项受到不同层级表彰奖励不重复加分;中共党员加0.5分。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三)体能测试
面试结束后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当日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自备运动装备参加测试。
时间、地点:待定
项目:男子800米跑。
(四)成绩公示
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和加分项构成。
(五)体检
体测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全部进入体检环节。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应聘者;若面试成绩和加分项均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等有关事宜在招聘群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纳入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上来凤”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由来凤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监委和县公安局共同管理使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县公安局监委留置场所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按政策办理相关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在辅警招聘体检、考察、培训、试用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现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中按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通过考试和体能测试但未能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岗位有可能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封闭式勤务,封闭勤务期间在单位食宿,家庭有实际困难者请慎重考虑。
(四)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信息,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云警官吴警官
咨询电话:0718-6281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