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不准再写"高薪""面议",江苏凭什么敢打响第一枪?
2026年9月2日,江苏省人社厅干了一件让无数打工人拍手称快的事——发布了一份《招聘信息发布参考文本》,明确规定招聘信息里不准再写"高薪"和"面议" 了。
你没看错,就是那些年我们在招聘网站上看到吐的"月薪过万不是梦""薪资面议""待遇优厚",统统被江苏人社厅拉进了黑名单。新规要求用人单位把工资项目、标准、形式、周期全都写得明明白白,连代扣代缴个税、社保、公积金这些细节都得逐项列出来。
参考文本设置了5大板块、22个项目。工作内容、用工形式、任职要求、福利补贴、食宿待遇、工作时间全都得一清二楚。甚至招聘联系人是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是多少都要公示出来。有职业危害的岗位还得写明"接触粉尘,需佩戴N95口罩"。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每一个找过工作的人,都懂那种被"面议"两个字耍得团团转的感觉。
跑了大半个城市去面试,聊了半天才知道工资连房租都不够;入职之后才发现所谓的"高薪"是把加班费、绩效、补贴全算进去的打包价。这一次,终于有人站出来替求职者说了句公道话。
这条新规出来之后,网上的反应比我预想的还要热烈。不到48小时,全网曝光量就突破了千万级。一个省级人社部门的文件能冲上热搜,说明大家苦"高薪""面议"久矣。
为什么偏偏是这个时候引爆了舆论?时间点太微妙了。
就在新规发布前一周,常州上市公司星宇股份被曝出批量劝退2026届应届生,涉及107人,占比超过70%。这些孩子当初被招聘时,岗位描述写的是技术研发岗,结果入职一个月后被通知——去产线拧螺丝。企业给出的方案更绝:"主动签字离职拿半个月赔偿",或者"调去流水线打螺丝"。HR甚至在约谈中暗示不配合签字会影响背调。
紧接着9月1日,江苏有线常熟分公司又被曝出招聘公示翻车。"委培生岗"最初标注"无合适人选",随后又发布了录取名单,网友直接炸了,质疑是"萝卜岗"。工作人员回应说,最初标注"无合适人选"是因为考官认为"第一名学历不够,最好是985高校"。
两件事一前一后,一个指向企业用虚假技术岗忽悠应届生,一个指向国企招聘信息前后矛盾、暗箱操作。公众情绪已经被推到了临界点。这时候江苏人社厅扔出这份禁止"高薪""面议"的参考文本,等于是在大家最愤怒的时候递上了一把刀。
再说回"高薪"这两个字到底有多害人。
BOSS直聘2026年1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第四季度平台累计处置了7000多个薪资虚标的违规岗位,日均拦截超过300次试图发布异常高薪岗位的申请。有一个黑中介,10天内连续35次尝试发布虚假高薪岗位,从"月薪9000元的保安"到"月薪2.4万元的厨师",反复试探平台风控的底线。这些岗位根本就不是真实招聘,就是用来引流的诱饵。求职者一旦上钩,后续就会被诱导缴纳培训费、置装费,甚至被拉进"招转培"的贷款陷阱。
人社部2026年5月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例,北京一个以孙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23年起利用十余家空壳公司,以"高薪资、零门槛"的统一话术诱导求职者,累计诈骗1200余人,涉案金额1950多万元。所谓的"入职培训"实际上是诱导求职者在小贷平台贷款,交完钱后根本没有工作。
还有更离谱的。就在新规发布的同一天,羊城晚报曝光了西安23岁应届毕业生王女士的遭遇。她在网上看到一条招聘"董事长助理"的信息,月薪1万、五险一金、双休。面试通过后,对方当场给了她一万元"形象置装费",然后把她带到一家医美门诊部,做了4.3万元的医美项目。对方说"公司会报销,你先垫付"。她卡里钱不够,诊所工作人员当场帮她办了2万元贷款。结果呢?工作根本没兑现,所谓的"董事长助理"变成了一份为期11天的客服。贷款要自己还,每月1017元,分24期。当她去找对方讨说法时,被微信辱骂并拉黑。
一个刚毕业的女生,工作没找到,先背上了两万多的贷款。
中国新闻网2026年5月汇总的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人社系统查处的"招转培"诈骗、"保录直签"收费、"无薪试岗"等侵害求职者权益的案件,全部以模糊化、虚假化的招聘信息作为引流前提。
这不是个案,这是系统性乱象。
所以当江苏人社厅要求招聘信息必须写清楚工资构成——"月薪制,6000—9000元/月,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构成,每月20日银行转账发放,依法代扣个税、社保、公积金"——这对普通求职者来说,意味着你不需要再跑一趟面试才知道工资到底多少,不需要入职之后才发现"高薪"是个文字游戏。
而且还有一个关键点——留痕。招聘信息要求列明联系人、发布日期、有效期,甚至要区分劳动关系主体和实际用工主体。这意味着你可以把招聘公告收藏起来,将来万一发生劳动争议,这就是证据。招聘时承诺的工资构成、福利待遇、工作时间,白纸黑字写在信息里,入职后如果对不上,维权就有了依据。这相当于把仲裁的准备工作往前移了一大步——不是在纠纷发生后才去搜集证据,而是在招聘环节就把信息固化下来。
说完好的,再说点不好听的。
新规出来之后,网上基本是一边倒地叫好。但我翻了翻评论区,也看到了一些不一样的声音——这些声音不刺耳,但值得琢磨。
第一个争议:这玩意儿到底能落实吗?
有人说,"参考文本"嘛,又不是法律法规招聘信息,没有强制效力。企业不照着写,你能拿他怎么办?罚多少?怎么罚?谁来查?这些问题不解决,"参考文本"就真成了"仅供参考"。
确实,目前这份文件的措辞是"不得",从"建议"到"不得",措辞确实升级了。但执法路径仍然是:人社部门日常巡查发现违规,先"引导规范使用",拒不改正的,才会进入行政处罚程序。罚款依据是《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问题来了——谁来巡查?巡查频率多高?处理案例有多少?如果只是偶尔抽查几家大企业做做样子,那中小企业和劳务中介该怎么玩还怎么玩。
第二个争议: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有网友评论说:"不让写'高薪'是吧?那我写'综合收入6000—15000'招聘信息,把绩效和加班费全算进去,你能拿我怎么样?"还有人说:"工资构成写清楚了,但绩效标准不透明,考核随便扣,还不是一样?"
这些担心不是没有道理。新规要求列明工资项目、标准、形式、周期,但"绩效工资"的标准怎么定?考核怎么算?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什么?这些细节如果不在招聘信息里写清楚,企业照样可以在入职后玩猫腻。
第三个争议:企业会不会干脆不写了?
还有一个更现实的问题。有网友问:"如果写清楚了,薪资不吸引人,企业招不到人怎么办?"这是个好问题。以前写"高薪""面议",好歹能先把人骗过来聊一聊。现在必须写实打实的数字,如果工资确实不高,连面试的机会都没有了。
从这个角度看,新规对两类企业的影响截然不同——正规企业本来薪资透明,反而更有竞争力;而那些靠虚假信息引流的企业,以后连"把人骗进来"这一步都做不到了。
所以问题变成了:那些以前靠"高薪"两个字骗人上门的企业,以后会老老实实写清楚工资,还是干脆不发布招聘信息了?如果是后者,求职者的选择是变多了还是变少了?
还有一层担忧藏在评论区里:"新规保护的是求职者,但执行新规的成本谁来承担?人社部门有没有足够的人力和资源去监督全省几万家企业?"江苏全省有7700余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7万余户劳务派遣单位——这么多主体,光靠发文是不够的。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支持这个新规,100%支持。但支持归支持,现实归现实。
一份文件从出台到落地,中间隔着太多东西——执法的力度、企业的自觉、求职者的维权意识。方向是对的,但路还很长。
我想起一个网友的评论,他说得特别实在:"规定是好的,但别高兴太早。当年劳动合同法出来的时候,大家也觉得从此天下太平了。结果呢?该不签的还是不签,该阴阳合同的还是阴阳合同。"
这话不好听,但真实。
新规的价值不在于它能一夜间改变所有乱象,而在于它给了求职者一把尺子。以前你拿着"薪资面议"的招聘信息去仲裁,仲裁员问你"人家承诺你什么了",你哑口无言。现在不一样了——招聘信息上白纸黑字写着工资构成和发放周期,入职后对不上,你可以拿着截图去维权。
这把尺子能不能用好,取决于两件事:监管部门能不能动真格,求职者自己敢不敢拿这把尺子去量。
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