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3.报名材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二寸彩照2张,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①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②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③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⑥党员受处分在影响期的。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录用方式
1.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招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合格分数线60分。
3.实施办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同分的情况,则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遇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组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招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15-69969505。本公告由东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东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25日
监制丨小东 编审丨小鹿
主编丨小飞 编辑丨小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