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这些单位正在招聘→
近日,一批单位发布了招聘公告
都有哪些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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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年薪制”辅警5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年薪制”辅警5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面向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0日之后出生),部分岗位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0日之后出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五)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参加公安训练活动和日常工作,外表无明显瘢痕、文身;
(六)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除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3月20日至3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机关大院2号楼(拱墅区湖墅街道长乐路20弄25号)。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报名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拱墅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内院校毕业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个人征信记录一份(截止时期至2024年3月);
(5)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二)体能测试
体测项目为纵跳摸高和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相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按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招用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或统筹调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算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政治考核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治考核工作要求及说明》等要求进行。政治考核过程中,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说明
(一)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为3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招聘,缴纳“五险一金”。
(二)“年薪制”辅警薪资标准为20万,首期合同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薪资待遇按非年薪制聘用人员标准发放。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不符合“年薪制”管理情况的,将予换岗并调整薪酬。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科目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
(五)在招聘程序中,出现放弃、取消资格等情形时,根据需要进行递补招聘,无适合人选的职位可空缺。
(六)体能测试前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7281909、88021636、87281824(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48名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杭州中学等22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48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和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3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的国内外毕业生(2022年3月1日至今),均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研究生;
2.获得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省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的毕业生;
3.获得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
4.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5.普通高校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0%的毕业生;
6.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公费师范生。
(二)优秀在职教师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在职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在职教师;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教师;
4.浙江省范围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或者在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省级奖项,或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在职在编教师;
5.杭州市区范围内(指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余杭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1988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杭州市E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在职教师年龄放宽至1983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放宽至1978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2024届毕业研究生或2023年3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人员,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4届本科生在报到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3)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
8.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2024年3月23日17时。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登录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人才招聘平台:
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完成报名后,应聘者请关注招聘平台或上城教育—微热点—招聘信息,查看个人报名资料审核状态和结果。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2024年3月24日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告知理由,对初审结果有疑义的报考人员,在初审结束前向报考单位反映。
资格审查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应提交《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格式见附件2),确保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在编教师报名时须上传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2)。
4.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
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对报名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先进行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下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对报名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可直接进行面试。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报名平台生成的《报名表》打印并签名,以及《报名所需材料清单》中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上课、试讲、说课和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自动放弃的岗位,招聘单位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
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4届本科生不能在报到录用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其他说明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进行审查。
3.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