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美姑县事业单位招聘!凉山木里县招聘教师!
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木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研员、中学教师的 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研员1名,中学教师30名(其中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生均可报名,详细情况见附件《木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研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考核招聘中,各岗位在招聘名额不满时经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调剂。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考核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核或拟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为2024年3月18日。其中35周岁以下指198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
5.教研员。除以上条件以外,具高中教育科研经历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4.在编在职人员(2024年4月1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及现役军人;
5.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大学档案成绩三科(含三科)以上补考(含重修)的;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
(一)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4年4月12日12:00止。
(2)网络报名方式: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至38541653@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岗位名称详见《一览表》)。
(3)网络报名上传材料为现场报名提供材料的扫描件(详见现场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木里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提供加盖个人档案存放机构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1份(应届生提供学校证明,往届生提供档案存放机构证明);
(6)如有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奖状等,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生报考教研员,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课题立项认定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三、资格审查
审查现场报名所提供的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进行考核程序,其中网络报名的考生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审核、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违反本公告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由木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通过笔试、面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再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实行逐轮淘汰,前一轮成绩均不带入下一环节,最后由考核组综合评定后,确定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全日制研究生不占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后的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只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所报岗位相关知识,以说课或试讲为主,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教研员主要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胜任力、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
五、签订协议
招聘小组按照考核情况确定意向性聘用人选与用人单位进行双选,协商一致的签订意向性协议。考生在接到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要求签订协议的通知后,须在招聘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超过招聘小组规定的时间不签订协议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如出现因个人的原因放弃签订协议,根据专家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考生按成绩顺序可以递补一次。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
对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统一组织体检、尿毒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二)复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七、考察
已签订协议且体检合格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17:30前提交相应《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学籍档案于木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未按时递交本人学籍档案考生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由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依据《个人档案》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做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教师资格证类别、聘用单位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九、递补
本次招聘因体检、考察等出现的空缺,均不予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满后方能流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调动、借用等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持聘用通知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招聘,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聘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6522129(木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监督电话:0834-6522461(木里县纪委监委)
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木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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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经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一、考核招聘名额及专业要求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共60名,详细情况见附件1《美姑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习形式、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习形式”“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即三栏内容应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培养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报考者年龄:本科35岁以下(1989年4月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84年4月7日以后出生)。
6.报考者为往届生的须在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和证明材料的,不予以报名。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并交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证原件后完善招聘手续,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和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3.受到院校处分的。
4.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7.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高校期间所修各学科成绩补考或重修3科及以上者不予报名及聘用。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1.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由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共同负责实施。每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一)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1. 2024年4月7日9:00至15:00 ①“西昌学院”报名地点: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西昌学院安宁校区致知楼);②“成都体院”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体院路2号;
2. 2024年4月9日上午9:00至15:00 ①“西北师范大学”报名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北师大云亭校区(学生发展中心);②“东北师范大学”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3. 2024年4月10日上午9:00至15:00“吉林体育学院”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吉林体育学院临河校区)
4. 2024年4月11日- 12日“乐山师范学院”报名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自强楼)。
现场资格审查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提出意见。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2024年4月14日在乐山师范学院考核(面试),具体地点、时间详见面试《面试通知书》。
(二)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美姑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须免冠近照)(附件2);
2.加盖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1份,成绩单有多页的,需分别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3.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近期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各一份,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应包括《一览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形式、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学位等内容)。应聘者本人关于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的情况说明一份。
6.近期(近3个月内)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以上材料审核时均须提供原件(审原件,收复印件),传真件、复印件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出具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的,不予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报名需注意事项:
1.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