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市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及面试校验方式汇总
3、核对校验方式:核对校验时须提供:①本人《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③《应聘资格审查表》;④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籍证明(注明是否是普通高等全日制教育、学制、学历,所学专业)及相关证明材料。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1张;⑥在编在职人员需出具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核对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进行相应调减。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办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金堂大学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本次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金堂县人社局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我县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开展公招工作,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金堂县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
九、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金堂大学招聘,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局无关,特此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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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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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办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职人员需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统招的高校毕业生,须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截止2018年8月1日后在读的学生。
二、招聘类别、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类别、岗位和人数,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18年金堂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成都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8年8月10日00:00至8月20日17:00。
资格审查:2018年8月10日09:00至8月21日12:00。
网上缴费:2018年8月10日09:00至8月21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8年9月13日至9月16日。
笔试时间:2018年9月16日。
四、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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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标准免冠证件照片,生活照、自拍照除外,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网络审查和缴纳笔试考务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务必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金堂县人社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缴费,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缴费100元。
3、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4、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8年9月1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二楼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务部)或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段89号县人社局5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8年9月13日至9月16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名时请严格按照毕业证所载内容填写。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者请勿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