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度招聘公告
请报名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扫描二维码,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报名表(见附件)及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报名网站内“报名须知”)。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以邮件、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心理测评
1.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
3.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完成心理测评。
(五)资格复审
在笔试或面试阶段视情况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任职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近五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等材料,由工作人员对照其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人员招聘,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包括所在单位或原单位等机构出具的现实表现、廉洁证明等有关材料。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研究中心研究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研究中心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招聘,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请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关注报名邮箱更新,个人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如因应聘人员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招聘期间将通过短信、电话或招聘系统发送消息的方式通知进入下一阶段的应聘人员,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无指定参考用书,未组织任何考前培训。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
咨询电话:010-63191309、63191277
附件: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2024年社会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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