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山东警察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东省公安厅网站、山东警察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网站地址:
山东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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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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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体能测评、考察和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时间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rsczp@sdpc.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如:教师1公安学专业张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请发送以下所有材料电子版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1)山东警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专科学段以来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7)1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8)相关证明材料(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各类获奖证书等);
(9)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招聘信息,并做出书面承诺。经审查发现提供不实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素养。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内容根据岗位专业要求确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理论素养、教学技能、教态教风、语言表达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科研学术水平、业务能力、思维能力等方面的素质。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体能测评范围。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体能测评达标者,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六)考察和体检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招聘信息,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公安厅及山东警察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经核准予以聘用的,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符合《山东警察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规定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六、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学院纪委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0531-6862272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及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