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一)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人。
(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者纪委调查的人员。
(三)受过警告、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罚尚未届满或者届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四)2024年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
(五)根据《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确定失信被执行人。
(六)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3. 注册
本次招聘通过扫描二维码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3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1) 选择位置。 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相关政策规定及相关注意事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完全符合报考要求的岗位。
本次招聘,各招生学校和宜宾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考核时进行审核,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确定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他们申请的职位。
申请人提供的注册信息应当真实、有效。 招聘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其应聘资格或由此获得的聘用资格将无效,并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
(2)填写信息。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扫描各岗位二维码,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并报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审核。 报名截止后,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各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注册资格审核通过的成都中学招聘,将收到职业技能鉴定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3月16日(9:00-12:00、14:00-18: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宜宾一中:宜宾市一中翠屏校区行政办公室(宜宾市翠屏区沿江路223号); 宜三中:宜宾市三中长江校区行政办公室(宜宾市徐州南岸区长江大道东段50号)。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学历等相关信息不完整的,应提供院系、学历、专业、预计就读人数)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毕业日期等证明原件)、本人近期免冠纸质证件照片1张;
3、其他与申请资格相关的材料。
4、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属于定量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和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满分为100分。 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岗位表》。
专业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职业技能考核通知》。
五、职业技能考核结果公布
申请人专业技能考核结果当场公布,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专业技能考核结果和排名将在宜宾市人事考试网站公布。
应聘者专业技能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 其中,对于报考人数较少且无竞争性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小于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该职位候选人得分不得低于70分,考核组成员必须有3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投票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
6、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人员名单确定办法:
(一)对专业技能考核对同岗位候选人进行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候选人名单;
(二)预录取最后名额出现并列且存在竞争的,所有并列名额的考生将接受附加专业技能考核。 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预录取考生须在七日内与各招收学校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协议由考生所在学院提供)。
曾向其他机关、院校申请入学,并已收到录取(就业)通知书或签署《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考生,现参加本次报名,须于本年度签署《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时间。 应与原单位解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录用(聘用)关系(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否则与用人学校解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签字后将不允许进行下一步。
七、体检、考核、更换及公告
(一)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与各招考学校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应聘者,须于7月31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到各招考学校进行资格确认。 、2024年,符合录用条件者,进入体检。
2. 体检
(一)体检在二甲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试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三)考生对未当日或现场复试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试结论。 逾期不申请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复检仅进行一次,仅对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进行复检。 复查应当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怀孕考生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怀孕考生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工录取函[2009]07号)执行。
(五)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且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评估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各招考学校和宜宾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及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号)规定选拔。 14)、《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将进行全面考核,核实真实性和审查与申请有关的人事档案及其他材料和申请资格的有效性,作出考核通过的决定。 结论与否。
在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体检、考核期间,如因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空缺,各招聘学校将根据应届毕业生人数进行审核并报宜宾市人力资源和体育局。职位空缺。 经社保局审核批准后,根据职业技能考核结果等额填补。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体检、考核期间同一名额累计填写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告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所有举报人应以真实姓名如实举报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不接受匿名或以其他方式提交的问题。
2、公示期间举报存在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果反映问题严重,但目前难以核实或否认,将在核实后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3、通过评审的应聘者造成的空缺,在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自动放弃,不再填补。
8、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
(一)如对拟招收公告无异议,各招收学校和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将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招收学校将准备一系列审核和材料确认材料并报送宜宾市教育体育局。 经局审核后,报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经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方可录用。
(2)各招聘学校凭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函,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以招聘学校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签订职业生涯合同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最短服务年限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报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岗前培训。 劳动者未通过试用期、试用期满或者岗前培训的,按照程序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进行。 对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成都中学招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热线:0831-2381338(宜宾市教育体育局)、0831-5103735(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生政策的,由宜宾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学校解释。
11、咨询电话
宜宾一中:李老师0831-8358682。
宜宾市三中:于老师0831-2361077。
12.招聘信息公告网站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因应聘者未主动、未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导致其未能按要求参加职业技能考核、体检、考核、替换、招聘等,并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宜宾市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部属师范院校应届公费师范生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岗位名单
宜宾市教育体育局
2024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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