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九江一地公开招聘!
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一人限报一岗。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招聘,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招聘,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线上报名审查结束后将以电话、电子邮件回复等形式进行报名确认,未收到回复确认的,请在2024年12月18日17:30前来电咨询,线下报名在现场进行报名确认,联系电话:19379281508郭女士(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3:30—17:30)。
(三)体能测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体测合格标准见附件2。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或提前备训,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测试。
3.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综合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2.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6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按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面试成绩相同按照优先条件录取。
2.交通劝导员应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审定后,在智工人力发布等微信订阅号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公示期间收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到岗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因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将从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
新聘用交通劝导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薪资待遇参考交通劝导员标准。试用期1个月,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有关事项
1.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
六、纪律与监督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监督电话:0792-8282408
附件1:应聘人员报名表 .doc
附件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docx
附件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