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江苏事业单位招聘33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南京警察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者须以主修专业报考,不接受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
3.应届博士研究生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12-13号岗位的报考人员应在22周岁至30周岁(1995年1月后至2003年1月前出生)。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繁重艰巨的公安工作。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4年12月23日8:00至2025年2月21日16:00期间为报名资格初审时间,我院将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报考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缴费
参加笔试的考生,在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报考系统中缴纳100元报名费,缴费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2月22日18:00。
(四)打印准考证
须参加笔试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根据学院官网发布的打印准考证相关公告,按照公告要求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考试测评
1-11号岗位的考生免除笔试招聘,需参加体能测评(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试。12-13号岗位的考生免除笔试,需参加体能测评(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试。14号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体能测评(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试。15-20号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体能测评(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和结构化面试。
(一)笔试
14-20号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综合测试,采取线下形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另行公告(具体见准考证信息)
2.笔试地点:南京(具体见准考证信息)。
3.笔试成绩:在学院官网发布成绩查询公告,详情见公告内容。
2.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程序。1-14号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15-20号岗位的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均须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以现场测评结果为准招聘,不另行复测。有一项不合格的,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具体标准见下表。其中1-11号岗位免测1000米(男)/800米(女)项目。
1.男子组
项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
1.1-13号岗位: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能力测试的成绩确定,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14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15-20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考察
学院根据资格条件、综合成绩、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按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主管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具有公安部直属单位事业编制,评授人民警察警衔,按照规定享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和住房补贴等待遇。
(二)1-11号岗位的博士聘用人员均享有30万(税后)安家费。
报名咨询电话:025-85878857
联系人:吉老师;李老师
纪律监督电话:025-83268322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5-66049069
招聘邮箱:rsc@nj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