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大学招聘 | 1月8止 | 202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聘85人公告
1、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2、与学校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3、父母、配偶或者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4、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5、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者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公安部、学校要求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4年12月18日9:00至2025年1月8日9:00期间为统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查
2024年12月18日9:00至2025年1月9日9:00期间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学校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填报材料不全、难以认定的,应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五、考试测评
(一)科研评价和笔试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类别分别进行科研评价和笔试。
1、教师岗位进行科研评价。考生提交本人科研成果等情况,学校对考生科研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科研评价事宜另行公告。
2、辅导员、综合(管理)研究、医师、警用器械管理岗位进行笔试。参加“公安部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等事宜,另行通知。
(二)专业能力测试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选1:5的比例,根据科研评价得分或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人选。入围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放弃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可按照该岗位科研评价得分或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中笔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2),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学校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资格。
专业能力测试根据不同类别岗位开展:教师岗位进行试讲考核,辅导员、综合(管理)研究、医师、警用器械管理岗位进行专业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分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三)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
入围专业能力测试人员,须在测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其中仅限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免于体能测评、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免测1000米(男)/800米(女)项目。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四)合成计算综合成绩
教师岗位按照科研评价占50%、专业能力测试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辅导员、综合(管理)研究、医师、警用器械管理岗位按照笔试占40%、专业能力测试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政治考察
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察对象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专业能力测试分数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环节。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可按照综合成绩顺序择优递补。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中关于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招聘,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对考察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招聘,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进行延伸考察。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根据资格条件、综合成绩、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按照规定择优确定并组织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监督工作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督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10-8390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