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1.有涉黑涉恶、支持发展宗教或参与宗教活动等情况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
4.近3年内受过党纪处分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3月27日早上9:30—下午18: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中共扎囊县委社会工作部(具体地址:原信访局大厅)。
(四)联系人及方式:娥码;手机号:13908936580。
(五)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1扎囊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xlsx);2.本人身份证;3.政审表(附件2扎囊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docx);4.户口本(户口第一页和本人页);5.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6.具备中共党员身份、具有社会工作者专业背景、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乡村振兴专干、科技专干、基层平台工作人员、专职网格员)等,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明。
(六)政审:考生报名和政审同步进行,由扎囊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要认真负责做好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对考生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七)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八)报名须知:1.报名人员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熟悉报名流程,按要求进行报名;2.报名人员须诚信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3.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并服从调剂;4.报名人员须认真严肃选择岗位,经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出现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5.报名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联系人:娥码,手机号:13908936580)。
五、笔试及公示
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负责命题、阅卷和考务相关工作。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三)成绩公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比例达不到的岗位,从报考同一社区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智慧扎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面试及公示
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名额总数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负责命题、考务相关工作。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公示: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将通过“智慧扎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面试当天因考生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再开展递补。
七、体检和复审
(一)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报告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体检报告送至县委社会工作部报名办公室。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复审:考生在资格复审和拟聘用前,重点审查拟招聘人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情况。因复审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递补人员体检:递补人员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工作。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在“智慧扎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招聘,确定为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藏组发〔2023〕30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藏社发〔2024〕37号)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根据《山南市选(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5年(含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职责任务
社区工作者主要承担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和社区“两委”决定、决议,从事社区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依法开展基层群众自治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协商、精神文明建设和区域共驻共建,依法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事务。
十、薪酬待遇、晋升及退出机制
(一)职务等级工资:本县社区工作者职业岗位为二类区四级1档3200元/月,每个等级根据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设立若干档次,形成完整的职业发展体系,使每名社区工作者在工作年限增加、岗位提升、文化水平和专业能力提高后,相应提高岗位等级和档次。具体薪酬待遇按照《西藏自治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参考标准》执行。
(二)绩效考核资金: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构成,基本工资占70%,绩效考核奖励占30%。被评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社区的,可为该社区年度考核合格的全体社区工作者增加相应绩效考核奖励。
(三)社会保障:签订协议后当月起享受社区工作者相应工资,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参照乡村振兴专干享受休假、安家补助等福利待遇。社区工作者跨地域流动的,其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四)其他待遇: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及居务监督委员会,并相应调整薪酬待遇。任职满5年、考核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可按规定参加面向社区工作者的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考录(招聘),特别优秀的“两委”正职可通过换届选举、择优调任等选拔进乡(镇)班子。加大在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力度,积极推荐参加各类表彰,符合条件的,可推荐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社区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参加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依法依规退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
1.符合自治区确定的退休年龄条件的;
2.社区工作者单方面辞职的;
3.不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胜任的;
4.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
5.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进的;
6.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7.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
8.选任的社区工作者换届时未继续当选且无合适岗位安排的;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出的。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和聘用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2.岗位空缺时,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联系递补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答复工作人员是否递补,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且不可更改;对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3.经招聘环节中发现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以及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13908936580监督电话:0893—7362880
附件:扎囊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xlsx
附件:扎囊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