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白江区两车相撞致5死5伤小客车内5人受伤
12月24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平安北京·向人民汇报”新闻通气会举办。会上,通报了一起永川区两车侧翻造成人员死伤的较大交通车祸。
车祸发生于2021年1月29日4时25分许金堂驾驶员招聘,张某成驾驶川AW8××8轻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F3××1挂轻型自卸半货车,装载碎玻璃从成都区蓉台大街出发,途经温江区青南大街往仁寿方向行驶,行驶至青南大街与港城大街交叉口时,遇李某蓉驾驶川A4×××1大型普通货车搭载蒋家琼等9人途经该路口,两车发生碰撞,碰撞后卡车相撞,客车碾压小货车。
车祸导致小货车内5人死亡,5人重伤,两车受损。
经调查认定金堂驾驶员招聘,客车驾驶员张某成驾驶改变已登记结构、第一轴刹车器已失效、轮胎胎冠花纹左右不一致、半货车两侧、右侧及后部未见有效反光标示、货箱栏板超高等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超员行驶。
小货车驾驶员李某蓉驾驶第一轴左、右轮毂尺寸及胎冠花纹不一致等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超过核定载人数(核定载人数7人实载10人),通过交叉路口未依照交通讯号灯的指挥通过。
张某成、李某蓉的行为对交通车祸所起的作用以及过失的严重程度是导致车祸发生的同等缘由,分别被确定为承当车祸的同等责任。
最终,卡车驾驶员张某成、小货车驾驶员李某蓉,于2021年8月21日分别被双流区人民法庭以交通肇事罪改判有期判刑二年、有期判刑二年三个月。
编辑:严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