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新录用公务员招聘26人公告
(一)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五)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应避免的。
(六)新录用的试用期公务员。
(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失信被执行人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认定。
(八)违反有关规定的,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本次招聘面向事业单位批准的岗位,招聘名额为26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及要求》。
(二)学校对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度,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招聘后,“学生工管理岗位”必须是我校专职辅导员,并在该岗位工作满6年; “专职辅导员A岗、专职辅导员B岗”须在我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全职工作9年以上; 除组织安排外,服务期限内原则上不得调动,因组织需要调出的,一般应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三年。
4、报名、缴费、裁员公告及退款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为成都纺织学院网站(),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每天9:00-22:00)。
登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 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相关政策规定及相关注意事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自己的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仅可应聘一个职位。
我单位对本次公开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如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可拨打本公告末尾所列“咨询热线”向成都纺织学院咨询。 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由成都纺织学院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考核时审核,并将结果报省教育厅由我单位审核确认。
在招聘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同时应聘多个岗位的,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将被取消。对自己的责任负责。
2. 填写信息。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注册,并真实、准确填写《成都纺织学院2023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信息表》(以下简称“应聘信息表”)的全部内容,以方便招聘。 单位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照片。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表》后,申请人应按照网上提示上传申请人近期身份证照片,JPG格式,尺寸15-20K。 如果上传的照片未通过质量审核,申请人应按照提示重新上传。 如果上传的照片与个人身份不符,他或她将无法参加考试。
4. 打印申请信息表。 上传符合质量标准照片的申请者,应登录成都纺织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申请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
(二)付款方式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规定(川发改〔2017〕472号),笔试一科收费标准为50元。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于10月25日至10月30日(每天9:00-17:00)根据网上提示缴纳笔试费用。 付款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除取消职位外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不予退款。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位置调整
招聘职位报考人数(需缴纳费用)与招聘名额的比例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比例的,成都纺织学院将减少该职位的招聘名额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名额。招聘职位。 减少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纺织学院于10月31日在成都纺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已缴纳取消岗位笔试费用的应聘者,其所缴纳的费用将于2023年11月10日16:00前到成都纺织学院人事处签字确认后予以退还。
(4)打印准考证
已成功报名并网上缴费的考生,请于11月1日笔试开始前(每天9:00-22: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前,申请人须签署网上表格《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出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下同)或社保卡原件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全部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全面淘汰考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纺织学院实际情况,公开招聘笔试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应聘人数的比例)位置)不小于3:1。
考试成绩按照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教学单位教学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其他职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个,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笔试采取集中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笔试范围主要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高职教育政策与理论、时政政治、法律知识、科技人文知识等。不提供教材。指定的。
3、笔试时间、地点。 暂定于2023年11月4日在成都纺织学院举办(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申请人缺席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将于2023年11月15日在成都纺织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应登录成都纺织学院网站查询。 考生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23年11月17日15:00前通过电话(电话:028-87843597)向成都纺织学院人事处申请成绩查询。逾期申请不再受理。公认。 评分结果将于2023年11月20日12:00前通过电话回复。
5、政策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执行加分。 ); 退役大学生军人按照《关于报考事业单位退役大学生、军人一视同仁,与基层服务项目服役期满的大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报考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生、军人有关加分政策的批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了加分; “三拥一扶”和“特岗教师”人员按照《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拥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额外点; “西部志愿者”人员按照《关于推进四川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全部加分总分项目不得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申请人须于2023年10月30日16:00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提交给成都纺织学院人事处唐老师(地址:成都市犀浦路1号)。泰山南街186号综合楼三楼)供审核。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西部地区所在县级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2、高校退役军人申请加分,需提供有效的《退役现役证》、《优秀军人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生证》及相关证明获奖证书(徽章)及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若材料不齐全、非原创或逾期提交,申请将不予受理,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成都纺织学院按照公告及相关政策给予积分。
(二)面试
1、访谈法。 教学单位的教学岗位通过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他职位则通过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考试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成都纺织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和参考人员招聘名额,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候选人。 笔试总成绩与最后进入面试人员相同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3、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面试资格审查由成都纺织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 具体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由成都纺织学院于2023年11月20日在成都纺织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请申请。 请仔细阅读。
获得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核手续:
①《申请信息表》2份(请在成都纺织学院网站打印,并按要求贴一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有效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境外(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境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我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证。 经确定与招收专业相近的,视为具备合格的专业条件。
④与申请人有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一份;
⑤ 在职员工应提供原同意报考单位出具的有效书面文件原件或有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原件一份;
⑥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⑦ 有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申请者,须提供所在院校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⑧其他与申请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中①-④项为必备材料。 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第⑤项。 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第⑥项。 ⑦、⑧项根据个人实际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提供。
无法按要求提供上述文件、证明且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认定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材料、未参加资格审查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填写。 面试资格审查。 获得面试资格的候选人,按同等人数依次递补。 成都纺织学院将根据申请人在《申请信息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直接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如因联系电话错误或电话不畅通而导致应聘者无法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将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对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成都纺织学院人事处出具《面试通知书》,并安排面试心理测试(评估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和心理状态,不计入面试成绩),不参加面试者,不予退款。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当天,面试人员应当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将不再由面试候选人填补。
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核或缺勤等原因出现空缺,且实际面试人数低于规定面试入围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 如果某招聘职位的实际面试人员之间不存在竞争(即参加面试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职位拟招聘的人数),则该职位的面试成绩为该职位面试人员得分低于70分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申请人缺席面试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访谈的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进取心、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品质(行为、性格、气质等)和知识品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
试讲重点考核考生的基本教学素养、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效果等因素。
专业技能考试重点考核考生专业技能实践能力。
试讲内容将于面试前一天在学校官网发布,其他内容不予具体说明,也不会提前通知。
6.面试结果公布。 考生面试结果将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成都纺织学院将公布考试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名)。
6. 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成都纺织学院根据招收名额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如果上述要素完全一致,将进行附加结构化面试,附加考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可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通知《关于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可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2010] 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12号)和《关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怀孕考生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回函》(国工录取函[2009]07号)的要求。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在定点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人员名单与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且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更换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查。 复检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愿弃权或体检未通过而导致某一职位空缺的,体检人员按照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等额补缺。参加面试的候选人。 若该职位所有应聘者体检均未通过或无人填补该职位,则该职位不再招聘。
7. 评估
成都纺织学院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道德修养、心理调节能力等方面以及人事档案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综合考核。与申请相关的其他材料及其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 评审期间被取消资格的应聘者,评审通过的应聘者将自动放弃公告前的空缺职位。 参加该职位面试的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等额替换,进行体检和考核。 例如,对于这个职位,所有参加面试的候选人都没有通过综合评估或者没有人可以替代,因此不会有替代。
八、公告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成都纺织学院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栏目予以公告。四川省教育厅、成都纺织学院网站7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包括应聘岗位所需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其他基本信息、考试总成绩、排名、招聘条件等。待确认人的职位。 ,并公布监督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记者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不接受匿名或以其他方式提交的问题。
公示期间举报存在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公示人员拟聘人员资格,不再进行审核确认; 如果举报存在严重问题,但目前难以核实或否认,可以先由学校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但如经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取消该申请者的资格。拟录用或聘用人员将被取消。 公示期间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因被宣布放弃投票或经举报核实被取消投票资格而出现的空缺,不再填补。
公告公布后,因待定候选人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补缺。
九、审核、确认及聘用程序
无异议者,由成都纺织学院另行通知提交下列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申请到新单位就业的书面材料(经成都纺织学院确认后,在职人员应提供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正式同意书或同意按用人单位要求转学(转学)或有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学位要求) ,下同)。
2、尚未就业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协议。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具的《再就业贴息证》或失业证明、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档案管理证明由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
成都纺织学院负责审核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负责对拟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和确认。 经我单位党委常委会审查批准后,下发公开招聘确认通知书,报省教育厅备案。
成都纺织学院凭确认通知书通知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成都纺织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已取得就业资格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招聘(聘用)资格。 因上述原因造成的空缺将不予填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当确保公开招聘信息、流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规或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违反人事部令第六号第三十条和考试方式、纪律规定的,特别是未按照公告规定进行资格考试的,按照《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行为有关规定》。 (审判)”以及人员第6号命令第30条和第31条应认真对待。如果情况是认真的,政治和党派纪律制裁将被实施。如果构成犯罪根据法律追求。
11.特别提醒
1.如果在公共招聘过程中进行了调整,补充剂等,那么成都纺织学院将在成都纺织学院的网站上宣布。 如果申请人未能主动或登录相关网站以根据需要检查相关信息,从而导致他/她未能根据需要参加书面考试,面试,体格检查,检查,替换或招聘她应承担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