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公招招聘20人公告(8)
(一)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五)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应避免的。
(六)新录用的试用期公务员。
(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失信被执行人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认定。
(八)违反有关规定的,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全部在事业单位核定岗位范围内进行,招聘名额为20人,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及要求》。
4、报名、缴费、裁员公告及退款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为,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日9:00至2月17:00 2024年12月24日起,考生在非报名时间内提交的所有信息均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登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注册说明。 应聘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后,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每位应聘者在本次公开招聘中仅限申请一个职位。
我单位本次公开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如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列出的“网上报名咨询热线”向招聘单位咨询。 申请人是否符合应聘职位要求,将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面试资格审核、考核时审核情况以及我单位审核确认结果确定后报送省教育厅。
在招聘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同时应聘多个岗位的,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将被取消。对自己的责任负责。
本次招聘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相关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网站公告。 请申请人随时关注变更情况并作出相应安排。
2. 填写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真实、准确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请信息表》(以下简称《申请信息表》)全部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应聘者的基本信息,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候选人咨询热线:0825-2290597。
4. 打印申请信息表。 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照网上提示打印《应聘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
(二)付款方式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规定(川发改〔2017〕472号),笔试一科收费标准为50元。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费用。 付款成功即视为有效报名。 时间为2024年2月1日10:00至2024年2月25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付款流程:
1.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支付并查看支付记录。
2、技术咨询电话:18282576018,甘先生。
(3)位置调整
招聘职位应聘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的比例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比例的,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将减少该职位的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减少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于2024年2月28日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已缴纳取消职位笔试费的应聘者须于2024年3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师办,告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开户行(邮箱sczyxy1917@新浪网)。 我校将笔试费用退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中。 若逾期未提供或个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不正确而无法退款的,由您自行承担。
(4)领取入场券
成功报名并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及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两张到我校人事教师办公室(地址:技工学院文苑楼236川职室)领取《笔试成绩单》。考试准考证》并签署《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按规定时间、考场参加笔试。入场券。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全部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全面淘汰考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公开招聘笔试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的比例)招聘岗位)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照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相关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相关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1科,笔试采取集中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范围。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教师职业道德和高等教育法规。
3、笔试时间、地点。 定于2024年3月9日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申请人缺席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将于2024年3月13日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请登录查看。 报考者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24年3月15日12:00前向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师办公室申请成绩查询。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成绩结果将于2024年3月19日在网站上公布。
5、政策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加分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执行; 退役大学生军人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军人报考事业单位享受与基层服务项目服役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军人申请事业单位享受相关加分政策的批复意见》(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三拥一扶”、“特岗教师”人员按照《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拥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提供额外积分; “西部志愿者”人员按照《关于推进四川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给予加分。
特别提醒:报考时为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考生(包括曾经享受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各种优惠政策但不再在职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不再享受“西部志愿者”、“退役军人”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三拥一扶”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申请人须于2024年3月4日9:00至3月7日17:00规定工作时间内向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师办公室(文苑楼236室)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查。 。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西部地区所在县级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所在县级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司。
2、高校退役军人申请加分,须提供有效的《退役军人证》、《优秀军人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生证》和相关获奖证书(徽章)及大专以上学历。 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若材料不齐全、非原创或逾期提交,申请将不予受理,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告及相关政策给予积分。
(二)面试
1、访谈法。 专职教师岗位、思政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 辅导员职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考试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和参考人员招聘名额,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候选人。 笔试总成绩与最后进入面试人员相同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席的,视为自动放弃。
3、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3月21日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建议申请人仔细核对。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申请信息表》2份(自行打印,并按要求贴一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有效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您最终是否符合所申请职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将由您毕业时获得的有效学位证书以及毕业证书上注明的学历和职称决定。 不符合要求的,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将取消申请人资格,并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就读院系、专业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所申请职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要求,以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书和学历为准以及文凭中注明的职称。 不符合要求的,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将取消申请人资格,并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留学生应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和学位,方可参加资格审查。 留学期间学习的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我校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证。 经认定与招收专业相近专业的,视为具备合格的专业条件。
④与申请人有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供此内容)。
⑤在职人员应当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报考同意书或者有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⑥与申请资格有关的其他材料: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原工作单位须提供有效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名单复印件(三年及以上)。
无法按要求提供上述文件、证明且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时,因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而取消面试资格崇州招聘临时,因缺少上述材料且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的时间内。 面试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等名额递补。 资格审查。 获得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者,按同等名次依次递补。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申请人在《申请信息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直接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如因联系电话错误或电话不畅通而导致应聘者无法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对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2017]472号文件缴纳面试费80元的面试人员,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发放《面试通知书》。
4、心理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
①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缴纳面试费用的应聘者,由学校人力资源师办公室安排进行心理测试(对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和心理状况进行评估,不计入面试成绩)。
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当天,面试人员应当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将不再由面试候选人填补。
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核或缺勤等原因出现空缺,且实际面试人数低于规定面试入围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 如果某招聘职位的实际面试人员之间不存在竞争(即参加面试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职位拟招聘的人数),则该职位的面试成绩为该职位应试者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申请人缺席面试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访谈的主要范围。
专职教师岗位和思想政治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试讲,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答辩20分。 专业试讲重点考核考生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基本教学素养、教学效果等因素; 综合答辩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运用、风度、业务素质、岗位适应能力等因素的综合考核。
辅导员职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意愿与素质(动机与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力、兴趣与爱好等)和智力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品质(行为、性格、气质等)和知识品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
6.面试结果公布。 考生面试结果将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将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将实际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分及排名)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面试。 。
6. 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收名额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生; 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补考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通知《关于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可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 2010年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 《怀孕考生体检有关问题》执行《回函》(国工录取函[2009]07号)的要求。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保障招生的通知》要求实施的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在定点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人员名单与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更换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查。 复查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愿弃权或体检未通过而导致某一职位空缺的,体检人员按照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等额补缺。参加面试的候选人。 若该职位所有应聘者体检均未通过或无人填补该职位,则该职位不再招聘。
七、综合评估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心理调节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对其人员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价与申请及其资格有关的档案和其他材料。 验证并确认。 考核中被取消资格的候选人,经考核合格的,将自动放弃公告前的空缺职位。 按照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同等数量的替换,进行体检和考核。 如果该职位的所有应聘者全部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不合格或者没有人可以替代的,则不再更换。
八、公告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确定为录用人选崇州招聘临时,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栏目予以公示、省教育厅官网、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7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其他基本信息、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职位报省教育厅确认。 招聘条件等基本信息,并公布监督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记者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不接受匿名或以其他方式提交的问题。
公示期间举报存在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公示人员拟聘人员资格,不再进行审核确认; 如果举报存在严重问题,但目前难以核实或否认,可以先提交教育部审核确认,但如经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取消拟聘用或者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被宣布放弃投票或经举报核实被取消投票资格而出现的空缺,不再填补。
公告公布后,因拟定人员弃权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补缺; 待确认人员材料报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收名额空缺不再填补。
九、审核、确认及聘用程序
无异议者,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通知提交下列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申请到新单位就业的书面材料(经省教育厅确认后,在职人员应提供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正式同意书)或按用人单位要求同意转(转)书面材料)或有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学历要求,下同)。
2. 2024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具的《再就业贴息证》或失业证明、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档案管理证明由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审核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负责对拟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和确认。 经我单位党委审核通过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汇总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单位提交的人事材料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省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应当取得聘用资格。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凭确认函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具体时间以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为准),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已取得就业资格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招聘(聘用)资格。 因上述原因造成的空缺将不予填补。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时,我单位将保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规或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违反人事部令第六号第三十条和考试方式、纪律规定的,特别是未按照公告规定进行资格考试的,将按照《资格审查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政治处分、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醒
1、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情况,将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 应聘者未按要求主动或登录相关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更换、招聘的,她应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