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人!招聘公告
三、岗位基本职责
开展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做好党团和班级建设,抓好学风建设,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校园安全教育与突发事件应对,做好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进行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和实践研究,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相关待遇情况
1.博士起点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薪酬按照国家事业编制人员待遇规定执行。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预聘管理,首聘期三年,首聘期间学校将统一组织考核,表现优秀者予以续聘。
硕士起点岗位为预聘制岗位。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三年),薪酬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相应岗位标准执行。预聘期间和期满学校将统一组织考核,表现优秀者聘用到事业编制岗位。
2.按相关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录用人员享受学校工会福利待遇;学校有周转公寓供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租住,校区间提供交通班车。
3.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第二医院、口腔医院等附属医院为教职工提供一流的医疗服务保障;学校有国内顶尖的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为教职工子女提供优质的基础和学前教育。
4.学校针对辅导员岗位实施能力提升计划,定期开展辅导员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等集中培训;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岗位需要组织辅导员到国内外高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培训;根据岗位类别按照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级“双线”晋升发展。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0:00至2025年1月9日10:00,应聘人员登录山东大学招聘系统()网上报名。本批次内岗位不可兼报。如已进入本批次岗位的考察阶段,则不得再参加其他批次岗位的后续招聘环节。
2.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3.考试。按相关要求进行考试,笔试、面试均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第二轮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考试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察。通过考试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到校参加不少于两个月的岗位考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根据相关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对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招聘名额出现空缺招聘,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根据相关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报名材料招聘,遵守考试纪律,如有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考试作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资格审核、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山东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或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通知事宜,并保持手机和邮箱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4.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携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原件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
5.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核,存在档案涉嫌造假等严重问题者,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